專項委託貸款

專項委託貸款

專項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接受地方政府和主營部門等單位的委託,辦理經國家計畫批准的發展能源、交通運輸等事業,開發新技術,試製新產品,設備更新改造等某種專項資金的籌集,並按指定的對象發放委拾貸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項委託貸款
  • 外文名:Special entrusted loans
  • 形式:主營部門等單位的委託
  • 含義:定的對象發放委拾貸款
區別,相比,企業辦理,風險形成機理,

區別

專項委託貸款與一般委託貸款
專項委託貸款的業務處理程式,與一般委託貸款基本相同,但在委託基金的籌集和信託資金的融通方面與一般委託貸款的做法不盡相同:
第一,專項委託基金的籌集和存入,可以一次存入,也可以分次陸續存入,在存足全部委託基金之前的籌集資金階段,信託機構按代收款項方式,將不同渠道來源的資金,分別歸類列於各種委託存款,除轉為專項委託存款外,一般不準支取,待資金籌足,並全部存入信託機構的專項委託貸款基金帳戶後,信託機構才可按委託企業指定的對象,項目和用途發放、管理和收回貸款。
第二,專項委託貸款業務中,如委託企業已籌集的資金一時不足,可在已經交存的專項委託基金一倍或兩倍的額度內,向信託機構申請辦理“臨時性信託貸款”,融通資金,經信託機構審查同意後,將臨時性信託貸款轉作委託企業的專項委託貸款基金。
第三,專項委託貸款基金不足部分經信託機構予以融資補充後,可繼續對借款單位發放貸款,委託企業則要將以後陸續籌集到的資金,按借據或借款契約規定,一次或分次歸還“臨時性信託貸款”的本息,如“臨時性信託貸款”本息不是由委託企業通過補足專項委託貸款基金來歸還,而是由借款單位來歸還,則可在委託企業、信託機構和借款單位三方協商一致後,由借款單位直接向信託機構辦理信託貸款。

相比

專項委託貸款與甲種委託貸款
專項委託貸款與甲種委託貸款相比有兩個明顯的特點:
一是委託單位可以不在訂立委託貸款時一次金額交足,可以逐步分批交存,也可由信託部門代為籌集;
二是貸款額度可以超過存款基金額度。
專項委託貸款的業務處理,原則上可參照甲種委託貸款的辦理手續。信託機構提供的資金,按照信託貸款利率計收利息。如果發生代墊的資金到期不能收回,信託機構可以在委託人已經交存的專項委託基金內主動扣還,或者由委託人負責償還。

企業辦理

專項委託貸款是由地方政府和企業主管部門交存專項基金為基礎與金融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相結合的一項委託業務。其目的是為解決一些企業在開發新技術,試製新產品。進行技術改造和科研攻關等項目的的資金不足問題。
企業辦理專項委託貸款,首先由企業向信託機構提出申請,經同意受理後,委託單位將專項基金存入信託機構,然後由委託單位與信託機構簽訂專項委託貸款協定。訂明貸款使用範圍,金額、期限,利率、經濟責任等。凡貸款對象或項目涉及到固定資產規模管理的,信託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立項手續進行審查,然後用款單位按專項委託貸款協定和信託機構規定手續提出申請,經信託機構複查後用款,企業在用款期限內,可用留成或上級撥入的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製費、科研經費以及按財政規定可列支的費用歸還。
該項貸款在委託單位存入一定數額的專項委託貸款基金後,可以提出二至三倍基金額的委託投資項目(即存一貸三),但不得超過委託協定規定的總額,由信託機構發放的專項委託貸款。如果發生信託機構代墊資金到期不能收回,則在委託單位已結交存的專項貸款基金內扣還,如還不足,要由委託單位負責償還。
專項委託利率由委託企業和信託投資公司商定,並按委託貸款餘額計收取一定比例手續費。

風險形成機理

專管公司從國家開發銀行申請到打包貸款後,將此資金通過商業銀行再轉貸給高新區內的中小企業。在貸款的過程中,借款的中小企業負責向專管公司償還貸款本息,而專管公司負責向國家開發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一旦中小企業不能按期向專管公司償還貸款本息,專管公司就得墊付資金,以保證按時向國家開發銀行償還貸款本息。
因此,在專項委託貸款業務過程中,風險的產生主要聚集在兩個方面:
一是專管公司單個貸款企業的風險,即由於貸款企業內部的經營、財務風險所造成的貸款企業不能按時償還專項委託貸款的風險;
再者就是專管公司整體貸款聚集的風險,即由於多家貸款企業到期不能按時償還專項委託貸款所導致的專管公司自身風險的加大。
一、專管公司單個貸款企業風險的形成機理
專管公司專項委託貸款的借款主體都是中小企業。由於中小企業自身技術不太成熟,經營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在中小企業專項委託貸款過程中勢必存在一定風險。從借款方看,風險的產生一方面是由借款人的主觀行為所致;另一方面則是由借款人的客觀原因所致。
1.貸款企業財務風險形成機理
貸款企業的風險主要是財務風險,即貸款企業到期不能償付債務本息的風險。財務風險是一種微觀經濟風險,是企業所面臨的全部風險的貨幣化表現形態,是企業經營風險的集中體現。
企業籌資渠道分為兩種,
一種是借入資金,
另一種是所有者投資。
其中借入資金的籌資風險是顯而易見的。借入資金嚴格規定了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還款期限和還款金口 李 靜額,如果借入資金不能產生很好的經濟效益,貸款企業就不能按時還本付息,就可能使貸款企業付出更高的經濟和社會代價,甚至破產倒閉。
貸款企業財務風險的形成機理主要有以下幾點:
①企業的資本結構不夠最佳化。雖然適度舉債是企業發展的必要途徑,但必須以自有資金為基礎。如果資本結構中債務資本過大,企業負擔加重,必然會導致惡性循環,引發財務風險。
②企業收益質量不高。一個企業經營的好壞往往反映在經營業績上,企業經營業績往往通過收益表反映。如果收益表反映出銷售量在減少,毛利潤在降低,從而導致淨利潤降低。這證明企業的經營業績呈現出下滑趨勢,經營業績的下滑會直接造成企業利潤的減少,利潤的減少會對貸款本息支付構成威脅。
因此,經營業績的下滑表明企業償還貸款的風險有加大傾向。從這個角度來看,企業收益的下降導致了財務實力的減弱,進而加劇了財務風險。
③ 企業現金周轉出現問題。在商業信用發達的市場條件下,企業為擴大市場占有率,雖然銷售額日益增大,但因賒銷過多導致成本上升;或者企業因質量下降而導致產品積壓,這些都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一旦企業出現暫時性收不抵支,企業就不能支付正常的債務利息和到期本金,便會促使財務風險的產生。
2.貸款企業非財務風險形成機理
企業財務是貸款企業經營業績的反映,財務風險加大的背後往往是貸款企業內部經營出現了問題。同時,貸款企業主觀還款意願和外部環境因素也是貸款企業償還貸款的關鍵因素。
中小企業具有經營方式靈活、適應市場能力強的特點,同時也存在著資金實力和自我擔保能力較弱,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變動不確定的特性。因此,專管公司在獲得中小企業真實信息方面較銀行稍微好一些,或者獲得信息的成本略低於銀行,但專管公司並不能夠完全掌握中小企業的各項信息。事實上,信息對稱是相對的,信息不對稱才是絕對的。中小企業與專管公司之間同樣也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中小企業在向專管公司申請貸款後有可能採取失信行為,從而造成中小企業道德風險違約。
企業目標的實現最終取決於其產品市場價值的實現,馬克思將這一過程稱為“驚險的一躍”。只有當最終產品順利轉移到最終顧客手中並實現其市場價值時,企業才能獲得必要的價值補償和利潤。如果產品不為市場接受、企業價值難以實現就形成了市場風險。中小企業由於自有資本比例過低,造成信貸投資風險外化、收益內化,資產實力較弱,可作為貸款抵押的資產較少,在高出生率的同時也伴隨著高死亡率,因而中小企業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都較大,易造成收益下滑,從而不能按期償還貸款。
貸款企業的決策者不能控制企業未來發展的過程,企業決策事項未來發展的過程受到未來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如政府巨觀經濟政策的改變、市場狀況、顧客需求的變化、供應和購貨的信譽優劣等,以及企業經營決策失誤,盲目投資,沒有進行事前周密的財務分析和市場調研造成失誤等原因,都是貸款風險產生的推動力。
二、專管公司整體貸款聚集風險的形成機理
在商業銀行的經營業務中,從信貸風險產生的作用機理來看,信貸風險的產生主要源於三方面。從貸款方看,貸款者的違規行為以及工作中的疏忽是產生風險的重要根源;從借款方看,風險的產生一方面是由借款人的主觀行為所致,另一方面則是由借款人的客觀原因所致。
在專項委託貸款中,貸款風險實質上由專管機構專管公司獨立承擔。一旦68貸款企業不能如期償還貸款,專管公司就必須以自有資金向開行償還貸款。儘管貸款前期貸款企業向專管公司提供了反擔保措施,除非反擔保措施能夠彌補貸款企業所欠專管公司的各項本息費用。否則,專管公司將因貸款企業的違約風險而遭受損失。
此外,貸款方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以及工作疏忽也是形成風險的重要原因。諸如,專管公司工作人員在貸款前期對貸款反擔保措施把關不嚴,會造成反擔保措施在風險出現後難以實現;專管公司工作人員因疏忽掩蓋了本該早發現的小風險或某些重要貸款信息,以致風險在加大時才被發現;專管公司工作人員受利益驅使,違規發放資金用途不符的貸款,貸款資金安全受到威脅。
如果這些風險因素不能夠得以有效控制,將會對專管公司的發展、甚至生存造成威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