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令

專科學校令是日本 1903 年 3 月頒布。共 16 條。主要內容:(1)規定專科學校的任務是教授高等專業學術和技藝;(2)允許各府縣及私人設專門學校,但須經文部大臣批准;(3)招收中學校及高等女子學校畢業生,修業年限 3 年以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科學校令
  • 頒布時間:1903年3月
  • 發布國家:日本
(4)在同一學校內可設定預科、研究科;(5)不符合第一條規定的學校不能稱專科學校。法令公布後,原有各種專科學校相繼更改校名,進行整頓;各地成立一批公立和私立的專科學校,後者有較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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