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位(專業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

專業學士學位一般指本詞條

學士學位(bachelor's degree),是高等教育院校在學生完成四年或五年課程學習後授予的本科學位,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以及本單位的學位授予要求進行授予。學士學位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依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我國 13 個授予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的學術學位分別為工學、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管理學、農學、醫學、軍事學藝術學學士

從2019年7月起,我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此外,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學生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2019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為分類推動複合型人才培養,提出設定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

2020年5月29日,為充分發揮高等教育資源優勢,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高等教育,教育部明確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獲取條件,學位類型,學位分類,學位種類,新版本科專業目錄,學位層次,出台政策,

獲取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包括統招專升本)畢業考試成績合格,在校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學士學位。有的學校要求過大學英語四級。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權成績在該校所劃定的分數以上(不同學校要求不同),畢業論文答辯良好及以上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畢業後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有的學校還要求通過學位加試,即本專業主幹課加試)。
電大開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課平均成績75分及以上,選修課70分及以上,通過學位英語考試,論文答辯成績為良(或以上)可申請由國家開放大學授予的學士學位。
脫產、業餘(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專升本)畢業後符合條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現良好、論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補考累計少於四門、通過學位英語考試)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遠程教育網路教育)本科(含網路教育專升本)的學生畢業後符合相關條件者也可申請學士學位。

學位類型

2019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為分類推動複合型人才培養,提出設定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檔案規定,對於全日制學生在本校自主選擇讀多個學位的,可以採取輔修學士學位方式;對於學校主導開展的複合型人才培養,可以採取雙學士學位方式,對招生、培養、畢業等進行整體設計,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對於校際之間正式開展的複合型人才聯合培養項目,可以採取聯合學士學位方式,推進優質資源共享,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

學位分類

學位種類

我國學士學位共有13種,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2種學士學術學位以及建築學1種學士專業學位

新版本科專業目錄

教育部下達新版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啟用。
新設定的12個學科門類,分別是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其中表演、音樂、舞蹈藝術專業劃歸於“藝術學學士”。

學位層次

學位是標誌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
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後”不是學位,而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出台政策

2019年7月,為規範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工作,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制度,提高學士學位授予質量,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除上述變化外,《辦法》還明確了學士學位授權審核的權責,提出了標準和程式等相關要求,並對中外合作辦學中學士學位授予問題和第二學士學位作出規定。
從2019年7月起,我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此外,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學生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
2020年5月,教育部明確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負責人介紹,為滿足更多學生參加第二學士學位教育需要,學生不僅可以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還可以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大大拓寬了學生的學習專業。同時,教育部將重點支持高校在國家急需的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應急技術與管理、電子信息、大數據、網路空間安全、積體電路、能源動力、生物與醫藥、養老護理、家政服務等相關領域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支持高校依託“雙一流”建設學科專業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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