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位(bachelor's degree),是高等教育院校在學生完成四年或五年課程學習後授予的本科學位,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以及本單位的學位授予要求進行授予。學士學位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依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我國 13 個授予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的學術學位分別為工學、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管理學、農學、醫學、軍事學及藝術學學士。
從2019年7月起,我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此外,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學生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2019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為分類推動複合型人才培養,提出設定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
2020年5月29日,為充分發揮高等教育資源優勢,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高等教育,教育部明確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