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金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雞市金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雞市金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寶雞市金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金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寶雞市金台區
  • 所屬部門:寶雞市金台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落實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村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及福利、津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或定居的辦法;管理來區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留學人員來區工作的服務和管理;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綜合管理公務員隊伍,負責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調任、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依照組織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擬訂有關人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制度,組織、協調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勞動、人事爭議預防機制;指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推進仲裁工作和隊伍規範化建設,負責調解員、仲裁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①辦公室:負責機關的日常事務工作和系統黨務工作。
②監察室、信息室的主要職責:負責區、鎮(街道)、村(社區)社會公共服務平台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公共服務平台工作成果的統計和宣傳;負責公共服務平台各項規章制度的起草和執行;負責公共服務平台全體視窗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崗位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負責受理民眾投訴、舉報,會同相關部門對違紀人員進行處理;負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網站後台信息日常管理等工作。
③公務員和事業人員管理股:負責全區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④社會保障股:負責貫徹執行《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指導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⑤就業管理股:負責全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⑥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等工作。

下屬單位

①金台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寶雞市金台區勞動就業管理局目前主要承擔的政府行政職能有: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村勞動力再就業、創業、技能提升等培訓;失業保險;小額擔保貸款;免費職業介紹;就業失業證辦理等。
②金台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
根據上級政策法規,負責制訂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執行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及被征地居民養老保險方面的政策和法規;負責征繳本區參加保險人員的保險基金和發放到齡領取人員的養老金;負責本區各鎮、街道養老保險業務的培訓等。
③金台區醫保中心
轄區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待遇審核及結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待遇審核及結算;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待遇審核及結算;工傷保險參保、待遇審核及結算。
④金台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
金台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成立於1988年,同區勞務處合署辦公,隸屬區勞動局領導,1989年分設為區勞動保險公司,2000年垂直上劃,屬於寶雞市養老保險經辦處領導,更名為金台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中心工作人員18名,擔負著全區369戶參保企業,27572名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申報、征繳、管理;6199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業務。受區人社局委託代辦區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68戶單位,171名在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申報、征繳、管理和40名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業務。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調指導社區對轄區4萬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⑤金台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承擔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報到、就業指導、就業見習、就業創業等服務;免費管理大中專畢業生及社會流動人才的人事、組織檔案,提供人事代理業務及考核管理、服務工作,接轉組織、人事關係;為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提供人才供求信息,辦理求職登記,召開各類人才交流會;建立人才信息庫,為用人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公共信息服務,確保人才結構的合理配置與人才資源的合理使用。
⑥金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宣傳勞動法律、法規,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法》及勞動保障方面規章政策的行為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⑦金台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目前承擔的政府行政職能為: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管理、撥付和養老保險檔案的記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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