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後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三)法制生態科
承擔全市
環境保護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全市環境信訪、投訴的調查處理和督促指導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承擔全市環境信息網的管理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
組織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承擔全市環保系統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全市
排污費繳庫及財務管理;承擔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和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承擔環境保護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全市環保項目的徵集、篩選、報批和管理工作。
(五)總量控制與環境應急科
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擬訂主要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
排污許可證制度落實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控制計畫;考核總量減排情況;承擔全市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擬訂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承擔市級環境監控平台的管理及預測預警工作;承擔全市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
(六)污染防治與輻射安全管理科
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和
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機動車污染防治和
固體廢物、
醫療廢物、
危險廢物、化學品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城鄉工業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環境質量考核等環境管理制度;承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環境監測;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量狀況;組織實施清潔生產工作;承擔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監督管理工作。
(七)環評與科技科
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監督檢查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其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監督落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承擔市級環境科技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
(八)監察室
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並開展工作。
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擬訂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縣區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督查、督辦、核查各縣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緩減免及稽查。
(五)承擔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全市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或審查全市重大開發建設區域、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或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實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發放,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擬訂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生態農業建設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單位安全防護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與合作交流。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指導全市清潔生產,組織市級環境科技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開展環境保護方面的國內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機構
1、寶雞市環境監察支隊
機構簡介:寶雞市環境監察支隊是市環保局領導下的市級環境執法工作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能職責是: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各項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市生態保護和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查並參與處理轄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環境污染糾紛和生態環境破壞的情況;全面實施排污申報和排污收費 法律制度;指導協調12個縣(區)環境監察大隊的工作。
2、寶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
機構簡介:寶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為國家環境監測二級監測站,主要負責全市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環境監測人員技術培訓和環境保護部門委託的其他環境監測技術支持工作;開展環境狀況調查評價、環境監測領域科學研究;承擔環境監測技術規範和方法研究、國際合作交流以及環境監測網建設運行,收集、管理環境監測數據,編制環境監測報告。現有正高職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等一批涉及諸多學科、多個專業的優秀技術人員。內設綜合辦公室、質量控制室、水質生態監測室、水質儀器自動監測室、大氣監測室、大氣自動監測室、物理監測室、輻射監測室、總務室等9個職能科室。
3、寶雞市環境保護宣教信息中心
機構簡介:寶雞市環境保護宣教信息中心作為市環保局環境宣傳、環境教育、環境信息管理與技術支持單位,主要任務是發揮全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信息網路中心,信息交流中心與技術服務中心的作用,為全市環境管理工作提供宣傳、教育、信息技術支持與服務。
4、寶雞市環境影響評價所
機構簡介:寶雞市環境影響評價所是市環保局下屬科級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市編委(91)41號文批准,1992年11月正式成立。單位有職工25人,具有高級工程師4人,註冊環評師資質6人,中級工程師5人。資質方面,具有國家環保總局頒發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乙級),證書編號為:國環評證乙字第3605號。可開展多項環境要素及行業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編制工作。主要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工程諮詢和為環境保護提供技術服務。
5、寶雞市環保技術公司
機構簡介:寶雞環保技術公司是寶雞市環保局下屬的一家集科研、開發、環保工程設計與施工為一體的高科技環保企業。公司成立於1985年2月,現有員工16人,其中高級工程師4人,工程師6人,助理工程師4人,工人2人。公司具有省級環保工程設計資質,是一支對新經濟具有良好適應能力的高素質環保專業團體。致力於污水處理、煙塵治理、噪聲控制等工作,為企業全面解決污染治理,提供治理方案和優質服務。
領導分工
王海鰲: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負責污染防治、環保宣教信息工作,分管污染防治與輻射安全管理科、市環保宣教信息中心。
負責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管理、規劃財務工作,分管規劃財務科、環評與科技科、市環境影響評價所、市環保工程評估中心。
負責污染減排、總量控制、環境應急工作,分管總量控制與環境應急科、市局辦公室、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林銀文: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
●李幼橋:黨組成員、調研員
負責生態保護與建設、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分管農村與生態保護科、市創建辦。
●王新龍:黨組成員、調研員
負責法制、執法工作,分管法制宣傳科、市環境監察支隊。
●閆世春:調研員
負責黨組日常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
●張遠聞:總工程師
負責環保技術、環保產業、科技工作,分管產業辦、市環保學會、環保技術公司。
●雒步云:副調研員
協助李倉懷同志負責污染防治與輻射安全管理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