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寶雞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寶雞市地方稅收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稅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承擔地方各項稅收及省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基金的徵收與管理職責。
(三)負責稅收工作調研,負責稅源管理和納稅評估,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建議,處理在稅收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稅收減免有關事宜。
(四)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落實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負責組織稅收宣傳。
(六)編制、分配和下達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考核計畫執行情況。負責普通發票和票證管理。
(七)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
(八)負責地方稅務反避稅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負責涉外稅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稅務稽查、稅收檢查工作,規範和整頓地方稅收秩序。
(十)負責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管理等工作;負責政治思想工作、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於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承辦上一級地方稅務局和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鄭恆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和宣傳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等工作,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
人事處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專業培訓,崗位培訓和職業教育管理等工作。
法制處
(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北京市地方稅務系統各項法律事宜和法規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國際稅務管理合作及其它涉外稅務協調相關工作。
徵收管理處
負責貫徹落實《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負責稅務登記、帳薄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管理工作,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
計畫會計處
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的管理工作。
稅務檢查處
(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
負責稅務檢查及相關工作。
基層工作處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責任制的制定、實施和考評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營業稅管理處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地方稅管理處
負責車船使用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殘保金管理處
負責制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工作的有關制度、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組織和協調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的相關工作。
企業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稅政協調工作;負責協調稅政綜合工作。
個人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和徵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