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都提舉司

元代官署。掌管印造、發行鈔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鈔都提舉司
  • 成立時間:元憲宗三年(1253年)
  • 撤銷時間:元至正十年(1350年)
元憲宗三年 (1253年)忽必烈於分地京兆路立交鈔提舉司。中統元年(1260年),印造諸路通行元寶交鈔,於燕京行中書省下置諸路交鈔提舉司。後以戶部官兼提舉交鈔事。至元三年(1266年),置制國用使司總領錢穀,另立諸路交鈔都提舉司,秩正五品。八年,復以交鈔提舉司屬戶部。二十四年,製造至元通行寶鈔,改成諸路寶鈔都提舉司,升正四品。官員有達魯花赤、都提舉、副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等。和林、畏兀兒、陝西、四川、西夏中興等路、江南四省等地曾先後設定交鈔提舉司,掌管這些地區印造、發行鈔票事,但不常設。至正十年(1350年),變更鈔法,改諸路寶鈔都提舉司為諸路寶泉都提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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