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過錯追究,詳見“審計過錯追究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過錯追究
- 所屬學科:審計學
審計過錯追究,詳見“審計過錯追究制”。
審計過錯追究,詳見“審計過錯追究制”。...
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是對審計人員嚴肅認真執行審計法律、法規的一項制度。是指審計人員因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以權謀私、徇私舞弊授受賄賂,發現被審計對象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應處理處罰而未受到處理處罰,應移送未移送或故意隱瞞不報,不如實反映,隱匿證據或打擊報復,不應受到處罰而進行處罰的,因而造成審計執法過錯或...
審計過錯追究制 審計過錯追究制見“審計過錯追究制”。
審計三必究 審計“三必究”是為了進一步嚴格審計執法,加大審計力度,提高審計質量,防範審計風險而規定的一項追究制度。一是超過審計時限必究;二是審計中有過錯必究;三是違反審計廉政紀律必究。
成都市審計局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辦法 成審發〔2015〕9號 第一條 為了規範審計行為,促進依法審計,提高審計項目質量,依法追究審計項目質量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審計或專項...
第十九條 審計機關認為有關單位或者有關責任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應當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 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的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依法作出審計處罰決定,製作審計處罰決定書。第二十一條 審計機關在...
要認真推行審計承諾制度,審計過錯追究制度,以及審計項目覆核審查等各管理制度,以提高執法水平。(五)加強審計執法監督檢查,是強化審計執法的重要手段突出建立四項制度。一是健全定期審計制度。各級審計機關對轄區內的審計對象應列出計畫,分年實施,對各被審計單位建立檢查檔案。防止避免監督中的空漏。對因人力等原因...
對於(1)和(2)兩類違反審計法的行為,審計機關有權直接追究被審計單位的法律責任。《審計法》第41條明確規定: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對於(3)和(4)兩類違反審計法的行為,根據 《...
5.會計師事務所體制建設不完善,是註冊會計師被追究審計責任的“致命因素”。(1)會計師事務所採用有限責任制的體制,導致了審計責任形成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幾十萬元的註冊資金承擔的卻是涉及幾個億、數十億數額的業務。在這種情況下,事務所的敗德成本很低,潛在收益卻很高。因此,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想...
審計項目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計畫安排,在一定的條件下,圍繞特定的審計對象,為達到既定的審計目標,所承擔的具體審計任務。這裡的審計項目,是指我國各級審計機關開展的,以傳統人工審查、就地審計為主要工作方式的各類常規審計、專項審計調查、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由多個審計機關、派出...
審計查處分離制度是一種新的審計業務管理模式,是職能分離制度在審計業務管理上的具體表現。該制度要求在審計機關內部將現場審計查證與審計處理處罰職能加以分離,使之分屬於不同的內設機構掌管和行使。查處分離制度,符合現代行政程式的要求和發展趨勢。它的基本核心是加強審計機關內部權力制約,防止審計人員以權謀私和...
審計機關本身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審計質量管理制度,對審計工作質量有著很大的影響。要根據審計決策目標和質量管理的要求,制定有關制度,如審計業務工作作業規範、審計業務考核制度、審計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以健全各項質量管理制度,並使各項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應堅持的原則 一、領導垂範和全員參與原則 領導者對審計質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第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審計機關審計處理處罰的規定》、《審計機關審計聽證的規定》、《審計機關審計複議的規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暫行規定》已經審計署審計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序言 本序言旨在說明中國國家審計準則的制定依據、目標、...
第二條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懲處與教育相結合、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過錯責任與處理處罰相適應的原則。第三條 相關科室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責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二)不及時編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準確定性的過程。但必須防止審計徵求意見變成了雙方在處理存在問題上搞變通,這樣做:1.不利於依法嚴審。2.降低了審計的威信。3.放縱了違法違紀行為。因此必須最佳化審計法治環境,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法制教育,提高其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增強審計機關的獨立性,建立健全審計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
對責任人員的追究決定由該責任人所在的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局長辦公會議集體作出。對責任人員的追究決定由人事、黨委、法制、財務等職能部門分別負責實施。第十七條 各級稅務機關的有關部門,應當將工作中發現的執法過錯線索及時提供給法制機構。法制機構還應通過評議考核、執法檢查、執法監察、審計決定、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各部門的行政機關在明確法制工作部門具體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基礎上,應成立追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的審查委員會,由各機關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分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和紀檢組長為副主任,法制、監察、審計、財會等部門的負責人為委員,審查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法制部門,並對二者的職責進行明確的...
對責任人員的追究決定由該責任人所在的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局長辦公會議集體作出。對責任人員的追究決定由人事、黨委、法制、財務等職能部門分別負責實施。第十七條 各級稅務機關的有關部門,應當將工作中發現的執法過錯線索及時提供給法制機構。法制機構還應通過評議考核、執法檢查、執法監察、審計決定、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
固定資產審計風險是指固定資產存在重大錯報、漏報、虛報或隱瞞不報等情況,由於負責審計的註冊會計師未能發現,致使發表錯誤的審計意見,造成審計失敗。要識別固定資產審計風險就必須了解固定資產的錯弊表現和風險跡象。簡介 固定資產投資一方面是最佳化企業結構、提高經濟效益的關鍵工程,同時又是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施工...
第六條 一般準則是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和職業要求。第七條 審計機關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獨立的審計組和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審計人員;(二)法定的職責和許可權;(三)健全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四)必需的經費保證。第八條 承辦審計業務的審計人員應當...
(七)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在履行行政監察、審計等專項監督職責中,發現並確認的行政執法違法行為;(八)國家機關依法確認並移送行政執法機關處理的其他行政執法違法行為。第三章 形式認定 第十條 行政執法過錯責任的追究形式:(一)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二)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三)對執法人員誡勉談話;(...
注意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範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評價意見。五是把好責任關。嚴格執行《審計機關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建立健全審計質量控制、責任控制、風險控制體系,完善承諾制度,劃分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落實《審計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和《審計機關...
(四)阻撓、抗拒審計或者拒不糾正錯誤的;(五)審計機關責令改正的事項,無故拒不改正的;(六)屢審屢犯的;(七)對檢舉人、舉報人、證人或者審計人員打擊報復的;(八)其他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的。前款違法行為情節嚴重、違反黨紀政紀或構成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第十條 在實施審計...
有關部門應將查處結果書面反饋審計機關。 落實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權、獎懲考核權的有關主管部門,要把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評價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考察任用幹部和考核部門年度工作的內容之一。對審...
審計執法責任制 審計執法責任制是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具體制度也是依照審計法和有關法規界定的執法職能制度。
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是指註冊會計師在承辦業務的過程中,未能履行契約條款,或者未能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或出於故意未按專業標準出具合格報告,致使審計報告使用者遭受損失,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註冊會計師或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按照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不同,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可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
因此,內部審計必須廣泛採用事前、事中、事後審計相結合的方法。5、建立健全各項審計業務管理制度,實施審計質量考核。重點應推行“主審負責制”,對審計項目的整個過程,應建立有效約束、嚴格把關的質量控制機制,按照過錯原則追究審計質量問題的有關人員責任及領導連帶責任,即誰的過錯誰負責,主管領導負連帶責任。審計...
周書球到任審計局的第一把火,就是加強審計機關的廉政建設。通過推行審前紀律公告制度、審後廉政反饋制度、年終廉政回訪制度、考核評比一票否決制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30多項管理制度,從制度上保證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在加強制度建設的同時,周書球還定期到檢察院、縣紀委、監察局和信訪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