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精神

審計精神是審計人員所認同的一種正向心理定式、價值取向和主導意識,是審計組織向心力、凝聚力以及審計人員對審計組織和審計事業的信任感、自豪感和榮譽感的集中表現形態,審計精神為審計事業提供精神支柱和前進動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精神
  • 類型:經濟術語
內容,作用,

內容

要大力弘揚審計署提出的“依法、求實、嚴格、奮進、奉獻”的審計精神,其中,“依法”是基礎,“求實”是作風,“嚴格”是手段,“奮進”是動力,“奉獻”是宗旨。五者環環緊扣,渾然一體,缺一不可。
1.依法。審計精神的實質是一種法治精神,就是要牢固樹立對法律負責的精神,依法履行審計職責, 切實維護法律尊嚴, 敢於揭露和處理各種違法違規問題。審計人員應以無私無畏的精神,秉公審計,嚴格執法,積極穩健,紮實工作,維護國家利益,保障民眾和被審計單位的合法權益,切實履行審計監 督職責。
2.求實。就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審計工作要從巨觀上把握國家政治經濟形勢和發展要求,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明確審計工作重點,把握好共性與個性、全局與局部、長遠與當前的關係,處理好經濟活動活躍易變與政策法規相對穩定滯後的矛盾,使審計的公信力和執行力得到有效發揮。
3.嚴格。包括審計質量從嚴和對審計人員的要求嚴格。嚴格是提升審計質量的基本要求,確立嚴格的審計精神就是要增強審計的質量意識。在審計機關內部,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對審計幹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格問責。
4.奮進。就是審計事業和審計人員要不斷開拓創新,銳意進取,與時俱進,自我完善。我國政治經濟社會在改革發展進程中,不斷對審計提出新的需求,客觀上要求審計必須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增強創新意識,承擔新使命,扮演新角色,解決新問題。
5.奉獻。奉獻與廉潔相聯,就是克己奉公,為民服務,無私奉獻,廉潔自律。審計人員做到廉潔奉公,審計的獨立性、公正性才會有所保障;審計人員以事業為重,敬業奉獻,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審計工作中,把為人民服務落實到審計事業上。

作用

一是約束作用。審計精神是一種群體意識,一旦為審計全體人員認同,被主觀加以強化、宣揚,就可以影響和規範審計人的日常行為活動,成為一種無形的約束力量。它能夠使審計人員自覺遵守一系列規章制度,將制度的約束力量變成自我控制能力,時刻提醒審計人員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該怎么做,不該怎么做,有一個正確的行為規範準則。
二是導向作用。審計精神體現了審計人員的價值取向和奮鬥目標,用以引導審計人的思維和行為方式,圍繞既定的工作目標、審計目標,確定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三是凝聚作用。審計精神作為全體審計人員的價值觀念,體現著審計人員對審計組織的信賴感和審計職業尊嚴的自豪感。審計精神能夠促成審計人員形成“審計榮我榮、審計辱我辱”的責任感,形成一種積極向上、團結奮進的團隊精神,從而激發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積極完成審計任務。
四是輻射作用。審計精神是審計文化、民族文化、社會文化的一部分,受大環境的影響,反過來審計精神強勁的一面也向大環境輻射傳播,影響大環境。先進的審計精神將在推動審計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的同時,促進民族精神升華和社會文化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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