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碩士

審計碩士

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審計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審計人才培養體系,創新審計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審計人才培養質量,設定審計碩士專業學位。

審計碩士(025700)為我國第39種專業碩士,於2011年2月13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設定該碩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碩士
  • 外文名:Master of Auditing
  • 屬性:學位
  • 設定時間:2011.2.13
  • 專業門類:025700
  • 英文簡稱:MAud
基本概述,考試科目,初試,參加研究生全國統考,複試,報考條件,試辦院校,學習方式,學位頒發,

基本概述

一、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審計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審計人才培養體系,創新審計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審計人才培養質量,設定審計碩士專業學位。
二、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Auditing,英文簡稱為MAud。專業門類:025700
三、審計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系統掌握現代審計學基本理論及相關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具有開闊的國際視野、較強的專業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從事審計工作的高層次、套用型審計專門人才。
四、審計碩士課程設定要充分反映審計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以審計實際套用為導向,以滿足審計職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套用知識與能力的提高為核心,將審計組織、培養單位和個人職業發展要求有機結合。教學方法強調以學生為本、以能力培養為本、以職業導向為本,重視運用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情景模擬等方法。
五、審計碩士培養過程須突出審計實踐導向,改革創新實踐教學模式,建立多種形式的實踐基地,確保實踐訓練質量。實踐或頂崗教學時間不少於半年。
六、審計碩士專任教師應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審計實踐領域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擔任研究生指導教師,構建“雙師結構”的師資隊伍。
七、學位論文須強化套用導向,要與審計實踐緊密結合,體現學生運用審計及相關學科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審計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鼓勵採用政策研究、調研報告、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學位論文答辯形式可靈活多樣,答辯成員中應有審計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八、修滿規定學分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審計碩士專業學位。
九、積極推進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與審計類職業資格的有效銜接。
十、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准的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一、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考試科目

初試,參加研究生全國統考

1. 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0分),其中包含三部分(數學、邏輯、寫作)
2. 204-英語二(100分),或者(202)俄語,(203)日語等

複試

一般包括,筆試與面試。
(一)筆試內容
思想政治理論(100分);審計學(100分)等專業課;同等學歷需要加試。
(二)面試內容
1.英語
2.專業知識。

報考條件

(2013年管理類聯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5.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者,須在報名前已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碩士生;或已獲得專科畢業證書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6.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試辦院校

目前公開披露的已申請試辦院校
2011年批准,2012年已招收第一批全日制審計碩士研究生高校
16、南京審計大學(為補錄高校)
2011年批准,2012年未開始招生,2013年開始招生高校
22、南開大學
34、哈爾濱商業大學

學習方式

全日制學習,學制一般為兩年。
採取雙導師制,主要以案例式教學、研討式教學、強調團隊合作、注重培養創業型、職業化素質,戶口關係和檔案遷至錄取高校。

學位頒發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國家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由所在學校頒發研究生學歷證書,並由國務院學位辦授予(MAud)專業碩士學位,為全日制雙證專業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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