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建設局的職責劃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核事項。
(四)加強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職責。
(五)加強城鄉建設管理,推進城鎮減排、城鎮建築節能,改善城鄉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等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負責全縣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組織實施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住房保障、廉租住房建設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房地產開發、房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商品房預(銷)售、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評估、房產發證、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指導全縣城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城市道路、橋涵、路燈、河道、園林綠化、公園、環境衛生、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城市供水、節水、排水、集中供熱、燃氣等公用事業管理;負責城市公交候車亭的報批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
(四)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指導監督勘察設計、招投標和工程監理活動;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裝飾裝修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擬訂村鎮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級中心鎮的建設。
(六)組織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省、市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我縣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縣統一定額;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監督,組織實施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測算並發布本縣工程建設指數及相關信息。
(七)負責培育和規範城鄉建設投融資市場。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的徵收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籌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編制年度收支計畫,經縣政府批准後安排下達;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的監督管理。
(八)承擔建築及公用事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縣建築企業進行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施工質量的管理;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勞動保護和施工生產中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節水等減排工作;指導建材行業資源綜合利用、結構最佳化;指導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繼續教育工作和科技人才隊伍及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息、保衛、政務公開、督查、綜合性文稿、宣傳、信訪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黨建和行業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年度計畫;負責行業統計工作。組織起草、審核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承擔建設行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業綜合性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縣建設行業的法制建設工作。
建築業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建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築安裝、建築裝飾等企業的資格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指導縣外企業進寧承包工程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建設市場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房地產開發管理科
負責指導推進住宅產業化工作;指導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擬定住宅建設、城中村改造、房地產開發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
城市管理科
負責全縣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路燈、垃圾處理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設施巡查管護工作。
公共事業管理科
負責全縣城市供水、節水、排水、城市防洪排澇、燃氣、熱力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用行業企業資質的審查報批及公用企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交候車亭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新建、改建各類設施管網、線路建設及施工中的監督管理工作。
村鎮建設科
擬定全縣村鎮建設的實施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組織村鎮建設及城鎮化建設試點;監督實施全縣村鎮建設計畫和小城鎮建設;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
領導分工
韓慶軍:主持縣住建局的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組織、人事、財務、城市建設工作。
李本星:主持縣園林綠化管理局黨務工作;協助韓慶軍同志抓好縣住建局的全面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路燈管理、環衛、垃圾處理、市政設施維護工作;聯繫縣華魯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賈德果:協助韓慶軍同志抓好辦公室、組織、人事工作;分管黨建、宣傳、紀檢監察、行評、政工、局機關內部事務管理、審計、檔案管理、共青團、婦女、精神文明創建、信訪穩定、考核考評、包村工作、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老幹部工作、城市污水管網建設;聯繫縣城建綜合開發公司、縣城市污水處理廠。
姜 波:主持縣房地產管理局的全面工作;負責抓好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聯繫縣新紀元建築安裝工程公司。
王慶春:主持縣城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全面工作;分管城市經營、招商引資、項目包裝和融資、公共事業管理、供熱管網建設和拓展、城市燃氣、城市供水、公共事業安全管理;聯繫縣華龍水業有限公司。
王培育:主持縣規劃建築設計院的全面工作;協助韓慶軍同志抓好財務、城市建設、會計核算中心工作;分管建築業管理、質量監督、建築行業勞動保險、牆改與建築節能、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視窗審批、城建檔案管理;聯繫縣方龍金屬製造有限公司。
孫建偉:主持房委辦的全面工作;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會和職工培訓工作。
田西民: 分管建設項目執法監察、建築施工安全、計畫生育、村鎮建設、個體工匠管理、新農村建設、農村住房和危房改造;聯繫縣大成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邱保金: 協助王培育同志抓好工程管理工作;分管房屋拆遷、城市棚戶區改造、房地產開發管理、重點項目督查、城市防汛、應急救援、計畫統計、政策法規;聯繫縣市政建設工程公司。
崔先頂:主持局工會的全面工作;協助田西民同志抓好建築業安全監督和安全教育培訓;分管社會保障、勞動仲裁。
尹大鵬:主持縣城建基金辦的全面工作;協助王慶春同志抓好招商引資;分管招標投標、定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