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陵縣政府辦公室

寧陵縣政府辦公室是寧陵縣政府組成部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陵縣政府辦公室
  • 地點:寧陵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七)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縣政府目標管理工作。
(十四)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宣傳培訓。
(十五)承擔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負責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簽發前的合法性審核並出具意見;負責縣政府政策性檔案的清理、編纂,指導全縣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十六)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相關職責。承擔協調縣政府各部門、鄉(鎮)政府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
(十七)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縣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縣政府委託,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經濟、民事訴訟;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
(十八)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縣和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及其政策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負責對全縣政府系統政策研究、決策諮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十九)負責組織、協調政府部門和社會科研力量對縣政府確定的重大專題、課題進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政府決策專家諮詢庫建設和專家聯繫、服務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
(二十)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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