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我縣科技發展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檢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陵縣科技局
- 地點:寧陵縣
- 屬性:非營利部門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工科,(三)農牧業科,(四)高新技術產業科,(五)技術市場管理科,(六)智慧財產權科,(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我縣科技發展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檢查實施。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布局、優先領域;組織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參與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綜合性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協同編制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重點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與實施。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和科技專項經費等科技經費的預算、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的管理工作;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
六、組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科技項目的引進工作;辦理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
七、負責對民營科技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
八、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縣政府各單位的科技管理工作;協調全縣科普工作,組織擬訂科普規劃、計畫,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九、負責全縣防震救災與防震減災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地震綜合防禦的各項措施。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學技術等職能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布局、優先領域;組織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參與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綜合性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協同編制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重點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與實施。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和科技專項經費等科技經費的預算、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的管理工作;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
六、組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科技項目的引進工作;辦理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
七、負責對民營科技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
八、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縣政府各單位的科技管理工作;協調全縣科普工作,組織擬訂科普規劃、計畫,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九、負責全縣防震救災與防震減災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地震綜合防禦的各項措施。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學技術等職能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