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房地產管理局

寧都縣房地產管理局前身為1952年元月成立的寧都縣房地產管理委員會,1981年改為寧都縣房地產公司,1998年更名為寧都縣房地產管理局(副科級單位),2005年7月升格為正科級單位,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房地產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都縣房地產管理局
  • 前身:寧都縣房地產管理委員會
  • 類型: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負責:全縣房地產管理工作
機構職能,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住宅和房地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房地產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房地產信息網路化建設;負責建立和完善全縣城鎮住宅建設與房地產發展巨觀調控體系和房地產預警機制。
2、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物業、拆遷、房地產中介白蟻防治、房地產測繪等企業(機構)資質和執(從)業人員資格的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以及全縣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指導房地產企業(機構)協會工作。
3、依法查處房地產市場、拆遷、物業、房地產開發等企業(機構)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房地產有關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縣房地產法制和綜合執法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
4、組織實施全縣住宅建設與房地產開發規劃、計畫;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竣工驗收;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經營管理;參與全縣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有償轉讓、經營和開發利用工作。
5、依照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法規的規定,負責全縣國有土地範圍內各類產別房屋的產權登記發證和房屋權屬的檔案管理;負責管理房地產測量與房屋面積的計算;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它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及全縣個人建造住宅的審核;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工作。
6、負責全縣範圍內房地產市場的管理、規範和培育及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典當、拍賣、置換、置業擔保、繼承、贈與等管理。
7、組織實施和管理全縣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指導督查全縣規劃區內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發布全縣範圍內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基準價格;負責全縣房屋拆遷估價糾紛的鑑定;裁決城市房屋拆遷糾紛。
8、組織住宅小區配套設施的交付驗收和住宅小區物業等級評定工作;指導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備案,指導督查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活動;負責全縣住宅共用部分、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參與住宅小區規劃設計、建設和制定物業收費辦法。
9、組織編制全縣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設、分配和管理;負責全縣轉制企業未參加房改職工住宅和未列入轉制資金預算的其它房產接交後的經營管理。
10、負責全縣範圍內直管公房的經營和維修護養;負責各類房屋的安全鑑定、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管理,建立全縣危房檔案,編制危舊房屋改造計畫。
11、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房屋白蟻防治的技術指導和科普宣傳。
12、負責全局黨的建設和業務培訓;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一、局長曾濱華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二、副局長張士梁同志:協助局長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十大體系、信訪、產權產籍、產權交易、行政審批、測繪、房屋安全鑑定、房正文印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三、副局長邱玉群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招商引資、人事、黨建、機關效能建設、辦公室、住房保障工作、拆遷、局所屬的房地產公司、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四、紀檢組長鐘聚民同志: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工、青、婦、民兵、法制、精神文明、機關作風、房屋租賃登記與執法稽查、公房管理(含一、二所)等方面的工作。
五、工會主席陳星海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新農村建設、鄉鎮房管所、評估、抵押登記、房產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六、副科幹部曾紅生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房地產開發、、裝飾裝修與物業管理、白蟻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擔任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辦公室主任。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信息中心
產權產籍股
交易所
測繪隊
市場開發管理股
財務審計股
住房保障辦公室
工會辦
計生辦
檔案室
白蟻防治所
公房一所
公房二所
評估抵押登記所
執法稽查與房屋租賃管理所
物業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站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長勝及工業園區房管所
固厚房管所
黃陂房管所
洛口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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