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寧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指管理寧洱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所在地:寧洱縣
  • 職責:監督執行國家藥品標準
  • 性質: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起草或擬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開展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受上級委託,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審查和備案有關工作;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價。
(四)監督執行國家藥品標準;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工作;依法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及其他特殊藥品。
(五)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及中藥材種植、醫療單位製劑、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監督檢查、抽驗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和責任人;監督管理中藥材集貿市場;負責藥物濫用監測工作;依法對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轄區內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的初審上報。
(八)負責對執業藥師(含執業中藥師)、駐店藥師進行管理;開展藥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
(九)協助有關部門實施醫藥行業巨觀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縣醫藥產業政策。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督查督辦、應急管理、電子政務、信訪、安全保衛、統計等工作;承辦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受理民眾舉報;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本單位專項經費和省、市、縣投資項目的申報、實施與監督管理;擬訂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經費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處罰的事前審查、事後監督和聽證、行政複議、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按照規定申辦、變更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負責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機關編制、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助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好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藥師協理的註冊和繼續教育管理。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許可監管股
承擔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審批管理工作,並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有關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文書製作、資料庫和審批件的檔案管理、政務信息工作;負責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評價、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組織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承擔餐飲服務消費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身體健康檢查的監督。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
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政策措施、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價工作;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和監測、化妝品廣告監測工作;指導有關廣告發布信息信用體系建設。
(四)藥品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和藥品生產、經營以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生產、經營、醫療機構製劑等許可及監督;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與藥源性興奮劑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再評價工作,承擔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藥物濫用監測和藥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普及大眾安全用藥常識;貫徹藥品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藥品廣告,經批准發布藥品質量公告;制定藥品質量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村藥品監督網、供應網建設工作;負責制定藥品監管網路平台建設,將特殊藥品、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第二類精神藥品等高風險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全部納入電子監管;負責建設包含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查詢、廣告監測等信息系統。
(五)醫療器械監管股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國家和行業標準;負責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審批及變更;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量監管;組織落實上級下達的醫療器械抽樣送檢任務;監督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普及醫療器械安全使用常識,發布醫療器械質量公告,依法開展虛假醫療器械廣告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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