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是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寧洱縣寧洱鎮鳳新街16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品牌”。組織農業會展,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促進綠色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產業發展。負責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省、市、縣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業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授規劃、政策。負責省級科學技術獎、外國專家彩雲獎的組織提名工作。
(十四)牽頭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五)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省際、市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六)完成中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馬飛 主持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傅柄元 協助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抓好農辦日常工作。協助局黨組書記抓好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宣傳信息等工作;分管局人事教育股、農辦農村綜合改革與發展股、縣農村能源站、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寧洱分校(農機駕校)。
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廷勇 負責審計、統計、涉農財稅、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產業發展、綠色食品牌打造、基本農田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物資採購、人大建議案和政協提案辦理、魔芋產業等工作;分管計畫財務股、鄉村產業發展規劃與項目股(產業辦)、土肥農建站。
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時香 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農村宅基地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業資源區劃定、農村“兩違”治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數字農業、農業技術推廣、種植資源保護、核桃產業等工作;分管種植養殖業管理股(種植)、農經站、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種子站。
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賢富 負責肉牛產業、生豬產業、養殖業污染防治、種植業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科技研發經費投入、外國專家管理、生物藥業、河長制工作、庫區治理、農村電商、愛國衛生等工作;分管種植養殖業管理股(養殖)、科學技術股、畜牧工作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漁業發展中心、植保植檢站。
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邱會程 負責電子政務、網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綜治維穩、依法治縣、掃黑除惡、禁毒防艾、精神文明創建、安全生產、防災減災、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農機安全監理、食品安全、營商環境、經濟作物、茶葉產業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股(安全生產監管股)、經作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做好信訪接待、印鑑使用、保密等工作。負責來文來電收發、登記、交辦、督辦、建檔、存查。負責農情統計、信息與對外宣傳工作。草擬機關文書,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審核把關以局名義印發的文字材料。制定內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分解落實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組織好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協調做好黨務、婦女兒童、老幹部工作。承擔農業涉外事務。
(二)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計畫。編制事業費和各項支農資金預算方案,負責全縣農業科技費、項目費的安排使用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科技經費、項目經費的管理使用、預算決算和財務公開。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經執法、對直屬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等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資管理、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工資及養老保險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系列職稱評審和推薦工作。負責崗位設定、崗位競聘及職務職級等級晉升工作。承擔農業系統優秀科技人才、勞動模範、先進人物的推薦、審查。指導管理全局農、牧、漁、農機業工人技術等級以及技師考評。組織農業系統幹部的崗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安全生產監管股)
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執法監督,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牽頭承擔公平性競爭工作。頒發許可證工作。指導全縣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機械安全等安全生產工作。協調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信息上報等工作。牽頭負責局系統綜治維穩工作。
(五)種植養殖業管理股
負責起草糧食作物、油料作物、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油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省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起早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維護邊境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生產。
(六)鄉村產業發展與規劃項目股
承擔農業項目建設整體規劃、擬定項目建設年度計畫和實施方案編制等工作。制定農業投資項目計畫,審批和安排農口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並協調實施。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組織實施農田整治項目。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承擔全縣中低產田地改造、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
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統籌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縣鄉村振興及“三農”工作戰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扶貧政策。承擔產業扶貧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統籌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和有關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七)科學技術股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承擔縣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高層次專家、團體吸引機制和聯繫服務機制。參與組織實施全縣科普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協調、落實科技人才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國家、省科學技術獎、外國專家彩雲獎的組織提名工作。負責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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