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海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34號),設立寧波市鎮海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鎮海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 地區:寧波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單位地址,

機構簡介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是負責調節全區經濟運行、推進智慧城區建設、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1.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工業經濟管理職責、區科學技術局的信息化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增加負責區信息化(智慧城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工作職責。
3.劃入原區貿易與糧食局的民爆物品監督管理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重點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的職責。
2.加強節能降耗綜合協調與監管的職責。
3.加強能源監察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經濟運行調節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的政策;負責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負責推進全區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擬訂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協調工業區、信息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發展等重大問題。負責中央和市財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制定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計畫,安排區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項目建設的專項資金。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調節日常經濟運行;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調控政策執行效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和總部經濟的政策措施;負責救災物資應急生產管理工作。
(四)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工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培育、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開展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工作;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五)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負責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技改投資項目進口和國產設備抵免稅審核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
(六)負責全區節能降耗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和節能宣傳工作,擬訂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核准節能產品;負責全區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行政管理。監測電力運行狀況,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有關問題;監督指導電力調度;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協調處置大面積停電事故;參與全區能源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管理。
(八)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工業設計與創意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引導企業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工業設計產業等新興產業發展。
(九)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推進企業開展技術引進、國際化經營,協調推進“品牌、標準、專利”建設。
(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承擔產業信息發布和相關行業準入許可事項;推進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指導和管理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指導企業現代管理和管理創新。
(十一)協調、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扶持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國家、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工作;協助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十二)負責系統整合、統籌推進智慧城區相關重大基礎建設;負責協調推進智慧城區相關重大套用系統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擬訂並實施相關的政策,協調全區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工業化促進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建設;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和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三)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指導、服務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承擔區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組織信息安全檢查、風險評估工作。
(十四)按照規定許可權,統籌規劃與管理全區信息網路基礎設施與公共信息服務設施建設,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推進全區政務和社會公共服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通信行業歸口管理,指導通信行業發展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民爆器行業管理和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組織協調局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政策意見、報告及其他文稿;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黨的建設、組織人事、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財務會計、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對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的更新和維護;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行政許可科)
負責擬訂工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區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擬訂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行政事項的認定、審核、審批及非行政審批事項的備案;制定全區工業發展專項政策資金計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工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培育和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實施國家和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中央和市財政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察工作;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引導企業推進新興產業發展;推進工業設計與創意功能區建設;承擔區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負責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調控政策執行效果;負責救災物資應急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工業企業市場拓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工業重要會展活動;指導企業現代管理和管理創新;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牽頭管理系統內行業協會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推進軍民結合生產體系建設;負責民爆器行業管理和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發展工作;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扶持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負責各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相關工作。
(四)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負責全區節能降耗的綜合管理和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區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能源利用監察和執法、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節能(技術)產品認定及推廣套用;引進和扶持節能中介諮詢機構、節能技術(產品)生產企業;組織實施工業循環經濟、節能技術改造、清潔生產、淘汰落後產能、工業節水、新能源推廣套用;負責監督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節能宣傳工作。承擔區“三電辦”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電力運行管理、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等工作。
(五)信息化管理科
負責推進全區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和信息產業發展;推進智慧城區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區社會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負責全區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規劃、立項和組織協調;推動全區公用通信網、計算機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等“多網”融合發展;依法對全區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兩化”融合工作;負責推動軟體業、電子商務、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信息化資金項目審核申報和實施;負責組織軟體企業資質認定、年審和軟體產品的評測、登記的申報工作;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區信息化(區智慧城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單位地址

地 址:鎮海區招寶山街道中山路8號
郵 編:3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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