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區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牽頭推進有利於人才創業創新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創業發展。負責行業人才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引導人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工作。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做好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參與制定農貿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的交易秩序,指導推進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農貿市場新建改造提升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壟斷案件協查和專利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協查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推進消費環境建設。
(五)負責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六)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督促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承擔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配合有關部門參與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有關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八)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及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協助上級局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環節的備案、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醫療器械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許可、檢查和處罰。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和指導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九)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和標準化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配合指導協調認證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範監督認證與檢驗檢測活動。
(十二)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負責轄區內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三)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組織實施產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協助上級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協助上級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十四)負責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與規劃。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服務,協調和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開展商標執法。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鄭賢斌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嚴朝君,協助局長分管商標監督管理,廣告監督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培訓等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商標廣告監管科,聯繫姜山所、新河所。協助書記分管局黨務,工、青、婦工作。AB崗:戴路。
黨委委員、副局長邵華燕,協助局長分管質量強區建設、質量管理、標準化管理、計量監督管理等工作;分管質量科、標準計量科,聯繫邱隘所。AB崗:陳春陽。
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國君協助局長分管食品綜合協調與督查科、餐飲服務監管科;聯繫新城所。AB崗:馮利成。
黨委委員、副局長江斌,協助局長分管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財務管理、稽查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稽查大隊(經濟檢查科),聯繫明樓所。AB崗:高志康、沈宇燕。
黨委委員鄭繼軍,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馮利成協助局長分管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聯繫鹹祥所。AB崗:陳國君。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周政藝協助局長分管藥品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聯繫橫溪所。AB崗:陳亞元。
黨委委員、副局長高志康協助局長分管舉報投訴處理中心、消保委;聯繫潘火所。AB崗:江斌。
黨委委員、副局長沈宇燕,協助局長分管市場和契約監督管理、網路市場監督管理、本局信息化建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對徵信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場契約監管科(網路市場監管科)、信息信用監管辦公室,聯繫寧東所。AB崗:江斌。
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春陽,協助局長分管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監督檢查後處理、產品質量檢測、食品檢測等工作;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產品質量監督稽查科,質量技術監督檢測中心、食品檢測中心,聯繫五鄉所。AB崗:邵華燕。
黨委委員、副局長戴路協助局長分管行政審批科、企業監管科;聯繫直屬所。AB崗:嚴朝君。
黨委委員陳亞元協助局長分管法規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聯繫首南所。AB崗:周政藝。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統計、物業管理、行政後勤等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新聞宣傳、輿情管理、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本局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愛國衛生、節能減排、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工作;指導學會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派出機構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管理;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承擔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推進市場監管所等基層單位基礎建設和規範化建設。
(三)法規科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管理本局公職律師。
(四)行政審批科(掛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科)
承擔規定和受委託範圍的市場主體註冊登記和各類行政許可或認定事項。組織扶持個體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牽頭推進有利於人才創業創新的商事制度改革。配合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動市場主體的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組織開展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組織開展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依法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經營。
(六)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
擬訂並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交易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推進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農貿市場新建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市場舉辦方落實市場主體管理責任。承擔契約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承擔區商品交易市場及農貿市場提升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網路市場監督管理科
擬訂並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其行政執法、實施定向監測及電子取證工作。指導網路平台和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同開展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八)智慧財產權管理科(掛廣告監督管理科牌子)
組織推進商標品牌戰略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專用權運用。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管商標代理機構。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和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配合上級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負責和指導全區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
(九)食品綜合協調與督查科(掛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推進社會共治。承擔區政府對區級有關部門和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評價。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抽檢計畫。
(十)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十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掛鹽業質量監管科牌子)
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流通環節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食品流通環節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十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監督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承擔或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藥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法定標準。負責藥品、化妝品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監督實施相關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劑、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種藥品的經營和使用。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工作。承擔受委託範圍內藥品、化妝品經營許可(零售)的現場核查工作。制定年度監督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上級局實施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的備案、許可和檢查。
(十四)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開展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指導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相關質量管理規範。承辦受委託範圍內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環節許可相關的現場檢查工作。協助上級局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環節的備案、許可和檢查。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十五)質量發展科
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推進質量發展,組織開展政府質量獎評審和推薦工作,組織實施產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十六)標準計量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標準規範管理工作。承擔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引導人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計量監管的制度措施。監督管理計量標準及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技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監督管理能源資源計量工作。
(十七)產品質量監督稽查科
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承擔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按規定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督認證活動。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組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直屬機構
(一)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網路安全保障和數據分析等工作。負責轄區企業信息的整合和共享。
(二)舉報投訴處理中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負責對舉報投訴事項進行受理、分流、轉辦、督辦、答覆;統計、分析、發布舉報投訴情況,並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指導相關社團組織、行業組織和市場主體開展消費維權保護工作。
(三)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掛經濟檢查科牌子)
負責查處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廣告違法、契約欺詐、註冊登記違法、違法直銷和傳銷,以及生產、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查處質量、計量、標準化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等違法行為。配合上級開展反壟斷調查。做好專利違法行為的協查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直銷活動。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統一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基層所的執法行為,並開展相關培訓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物價監督檢查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物價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組織協調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組織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處理涉及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舉報投訴。
派出機構
直屬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鐘公廟街道、中河街道
鹹祥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瞻岐鎮、鹹祥鎮、塘溪鎮
五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五鄉鎮、東吳鎮
邱隘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邱隘鎮
橫溪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橫溪鎮、雲龍鎮
姜山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姜山鎮
潘火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潘火街道、下應街道
新城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福明街道
新河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百丈街道、東柳街道
寧東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白鶴街道、東郊街道
明樓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明樓街道、東勝街道
首南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範圍:首南街道
下屬單位
(一)寧波市鄞州區消保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
主要職責:寧波市鄞州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是寧波市鄞州區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履行下列職能:(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二)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三)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四)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五)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六)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七)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價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二)鄞州區市場建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協助督促市場做好日常管理,協助開展農貿市場長效管理考核,協助做好全區新建、改造農貿市場的規劃審核、行業指導等工作,協助做好放心市場、星級市場等各類創建工作。
(三)寧波市鄞州區食品檢測中心
承擔區內生產環節、流通環節以及餐飲環節的食品和農產品監督檢測任務,配合區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承接相關單位食品委託檢測。
(四)寧波市鄞州區質量技術監督檢測中心
為量值準確提供測試檢定保障,為保證產品質量提供檢測保障。授權範圍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授權範圍產品仲裁檢驗與鑑定;授權範圍產品質量生產許可檢驗;相關委託檢驗。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計量標準器具檢定測試與校準;工作計量器具檢定測試與標準;計量科學研究;計量技術基礎建設;相關服務。
掛靠協會
寧波市鄞州區民營企業協會
主要職責:(一)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教育、引導會員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二) 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 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與要求,提供法律諮詢,維護會員正當經營和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生產經營、信息等中介服務,組織交流生產經營管理經驗,開展技術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職業技能和技術職稱的考核評定工作;興辦為會員服務的經濟實體。(四) 協助地方黨組織、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民營企業黨、團、工會、婦女組織的建設,指導民營企業加強對職工的教育。(五)了解和反映民營企業發展狀況,研究探討民營經濟在發展中的問題,向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和立法建議。(六)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民營企業進行行政管理,協調民營企業以及民營企業投資者、經營者與政府有關部門、其它經濟組織的關係。(七)協調會員企業開展相互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及對外經濟、技術交流、業務培訓等活動。(八)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積極向上的社會活動,豐富會員的生活。(九)政府委託的其他工作。
寧波市鄞州區個體勞動者協會
主要職責:(一)加強個體勞動者隊伍的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教育會員學習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二)引導會員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守法經營,誠信立業。組織發動會員廣泛開展誠信經營戶,誠信個體工商戶創建活動;促進誠信經營、優質服務。(三)為會員提供生產經營、市場信息法律諮詢等服務,組織會員交流生產經營經驗,開展技術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會員技術職稱評定等工作。(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幫助會員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五)興辦會員的福利事業,開展文化體育運動,關心會員生活。因地制宜興辦為會員服務的經濟實體。(六)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對會員的管理工作,組織會員進行自我管理。(七)引導個體經濟發展,指導分會開展工作,研究個體經濟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向黨和政府提出發展與管理個體經濟的政策和立法的建議。(八)開展對外交流,與國外及台灣、香港、澳門等地區有關組織和社團進行聯繫與合作,促進會員與這些國家和地區經濟組織和個人進行經濟、技術、信息、貿易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