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農業農村局,是寧波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寧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月5日,寧波市農業農村局掛牌。寧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卞吉安、中共寧波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馬苗金出席掛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Ningbo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5日
- 現任領導:李強
機構簡介,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是將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市農業局的職責,以及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漁業管理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市林業局的林特產業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寧波市農業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市農業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參與制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相關經濟政策。
(二)參與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改革方案;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耕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適度規模經營及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經濟收益分配統計等工作;負責村經濟合作社管理和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協會、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和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三)編制全市農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產業的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及產業間的綜合平衡;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參與全市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
(四)組織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農業龍頭企業技改補助工作;參與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指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產品行銷工作。
(五)擬訂農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審定農業試驗項目和新品種、新技術引進項目;按分工組織農業課題的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業教育培訓,參與農民職業教育工作。
(六)負責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以及首次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定農業產業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負責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依法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農業動植物新品種和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工作。
(七)組織、指導農業行政執法、農業法制監督和農業法規宣傳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產品、種子種苗、獸藥、食用菌菌種和種畜禽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監督管理;負責農藥、化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質量管理和執法監督;依法查處農業違法行為;指導、協調農業生產事故(糾紛)處理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八)負責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和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組織開展動植物疫情疫病的監測,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以及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
(十)負責農業投入預算和執行;參與農業投資管理、小型農田基本建設、中低產田改造、標準農田建設、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質量管理等工作;協調指導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業防災救災工作,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人事處(信訪辦公室)、計畫財務處、科技教育處、產業信息處、經營管理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寧波市畜牧獸醫局(寧波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
寧波市種植業管理總站(市農業監測中心)
寧波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總站(寧波市綠色食品辦公室)
寧波市種子管理站(市農村經營管理站)
現任領導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李強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朱紅霞、凌永建、陳世本、茅劍輝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紀檢監察組組長:金志國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巡視員:張鳳謙、張玉申、么立坤
寧波市農業機械化服務總站站長、書記:葛建平
寧波市畜牧獸醫局(寧波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局長(支隊長):葛民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