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是象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
  • 辦公地址:浙江省象山縣丹東街道新華路191號 
  • 局長朱海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落實生態環境有關制度。負責派駐區域生態環境政策、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貫徹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派駐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協調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派駐區域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根據國家、省、市核定的污染物減排指標,監督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權交易和有償使用制度。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氣候變化應對和溫室氣體減排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派駐區域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並組織實施污染治理工作。
(五)指導協調和監督派駐區域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六)負責派駐區域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七)負責派駐區域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區縣(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許可權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八)做好派駐區域生態環境監測相關工作。監督執行國家和省環境監測制度、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等工作,配合市局做好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化工作。
(九)做好派駐區域生態環境執法監督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檢查及各類違法行為的查處。配合做好中央、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工作。
(十)配合市局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和財政資金管理工作。協助落實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協助提出生態環境領域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並配合做好投資項目組織實施、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派駐區域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二)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涉及海洋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依照市局“三定”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規科
審批科
生態科
綜合業務科
執法隊
監測站
石浦環保所
西周環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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