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前身為寧波市房屋拆遷辦公室,成立於1990年,為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屬正處級事業單位。2011年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我市《關於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干意見(試行)》精神,更名為寧波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內設綜合科、管理科、調研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負責承辦寧波市轄區內除軍隊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的日常工作。
- 成立時間:1990年
- 前身:寧波市房屋拆遷辦公室
- 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市本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辦市本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計畫和安置房建設計畫的管理;承擔對市本級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擬訂、論證、公開徵求意見、聽證等過程的監督管理,以及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未登記建築認定處理、作出房屋徵收決定行為等房屋徵收程式方面的監督管理;承辦市本級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定備案及補償安置協定簽訂、備案、公布的信息化管理,監督各地公布分戶補償情況;承辦對市本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評估行為以及房屋徵收評估專家委員會鑑定活動的監管;負責市本級房屋徵收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指導各地房屋徵收補償工作;承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有關信訪事項;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