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試運營有關事項的批覆》是寧波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18日做出的批覆。
市交通運輸委:
你委《關於要求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開通試運營的請示》(甬交運〔2015〕299號)收悉。經市政府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試運營評審第三方專業機構(上海市交通運輸行業協會)出具的《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報告》(滬交協〔2015〕31號)和《關於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報告中試運營前應整改項的跟蹤檢查報告》(滬交協〔2015〕32號),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已具備試運營基本條件,原則同意2015年9月26日開通試運營。
二、你委要按照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寧波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督促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加強運營管理,提高服務水平,並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監管,確保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安全、優質、高效試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