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寧波市城市建設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

寧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寧波市城市建設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

2002年5月30日寧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2002年6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寧波市城市建設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7月10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7月10日
  • 頒布單位:寧波市人大常委會
寧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
因國務院修改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對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作了新的規定,《寧波市城市建設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已不適應實際情況,予以廢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