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鍋爐安裝安全監察暫行規定》在1992.10.1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鍋爐安裝安全監察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2年10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2年10月19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鍋爐安裝安全監察暫行規定》在1992.10.1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鍋爐安裝安全監察暫行規定》在1992.10.1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保證鍋爐安裝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
第十七條 鍋爐安裝按《寧夏回族自治區鍋爐安裝安全監察暫行規定》執行。第十八條 壓力容器安裝,必須由自治區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准的單位承擔。第五章 檢 驗 第十九條 自治區安全監察機構及其授權的檢驗單位或監察機構,對鍋爐壓力容器...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屬檔案,應由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准的單位生產,產品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性能的要求。第八條 安裝鍋爐、壓力容器的施工單位,必須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審查批准。安裝工作必須按照有關規...
中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是國家勞動總局(現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為了貫徹國務院1982年2月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暫行條例》而制定的具體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於1982年8月頒發。主要內容:有關...
1987年7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我區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的實際...
第十二條 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的安裝、修理和改造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鍋爐方面的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規定。第十三條 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裝完畢後,由鍋爐使用單位組織驗收,驗收時應當有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委託的代表參加。第十四條...
根據檢查結果評出先進鍋爐房、合格鍋爐房和不合格鍋爐房。對先進鍋爐房應予獎勵。對不合格鍋爐房應限期整頓,經整頓仍不合格者,應收回鍋爐使用登記證並按第十六條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第四章 經濟處罰 第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個人...
勞動部關於頒布《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的通知是勞動部為提高在用鍋爐定期檢驗工作質量,保證鍋爐結構上的可靠性,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及有關規程的規定,印發的通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在用鍋爐定期檢驗工作...
關於發布《鍋爐定期檢驗規則》的通知在1999.09.03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在用鍋爐定期檢驗工作質量,確保鍋爐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生,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一條 鍋爐是具有爆炸危險的設備,鍋爐司爐人員(以下簡稱司爐)是特種技術作業人員。為了加強和規範司爐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和管理,確保鍋爐安全運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以下簡稱寧夏鍋檢所),成立於1981年7月,是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公益性事業單位,下設石嘴山所、吳忠所、固原所和中衛所四個分支機構,是專門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的技術...
《規程》適用於承壓的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不適用f交通運輸車、船上的鍋爐、用電加熱的鍋爐和原子能鍋爐。《規程》的規定是鍋爐安全技術方面的基本要求。鍋爐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必須符合《條例》及《...
為進一步規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工作,加強對專項無損檢測單位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務院《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的要求,特制定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單位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的監督管理,保證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製造、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國家實行製造資格...
5-3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的規定,燃氣企業要對儲罐、液化氣火車槽車及汽車槽車、鋼瓶等壓力容器,定期進行檢驗。有條件的企業,應配備檢驗液化威石油氣汽車槽車、鋼瓶、儲罐及壓力容器的設施和專職檢驗人員。5-4必須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