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富順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富順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是在原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的基礎上組建成立,整合了原文化和旅遊兩個部門的行政執法權,成立後將按照“局隊合一”的執法體制,統一以富順縣文化廣電旅遊局名義,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6大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並承擔“掃黃打非”有關行政執法工作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順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辦公地址:富順縣富世街道鐘秀街東段72號
主要職責,領導簡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工作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工作政策措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事業、文物和博物館事業、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旅遊融合發展,指導和協調農村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監督全縣重點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和市場推廣,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科研項目、科技保護,推進文化、文物、博物館、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包括全縣網際網路經營場所、娛樂場所、網路遊戲平台、廣播電視單位、旅行社的經營活動,研究文化旅遊市場發展態勢。
七、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加強行業監管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統籌全縣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八、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領域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企業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及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九、負責全縣文學藝術事業。鼓勵和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地方性的文藝作品,推進各門類藝術生產共同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地方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負責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統籌安排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經費,對文化廣電旅遊系統的經費及國有資產實施管理和監督。
十、綜合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和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網路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協調發展。
十一、擬訂全縣文物保護及文博事業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文物古蹟保護和優秀民間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二、監督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宣傳,社會文物管理和考古工作。負責組織遴選、申報縣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的行業管理。組織、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調整和題材規劃,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節目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全縣傳播的試聽節目,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工作,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保衛工作,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統籌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專用網路的規劃和管理,組織、指導廣播電視運用高新技術,負責農村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四、綜合管理全縣旅遊事業。負責全縣的旅遊發展規劃,負責重大旅遊活動和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和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及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旅遊行業標準和規範。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為發展旅遊行業提供信息服務。
十五、負責組織實施財政投資的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管理全縣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組織星級旅遊飯店、星級鄉村酒店(農家樂)、A級旅遊景區、特色旅遊商品的評定及報批工作;指導旅遊交通運輸、景區(點)秩序等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監管和應急工作,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管理旅遊涉外事務,受理旅遊投訴,引導全縣旅遊市場的健康發展。
十六、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旅遊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管理工作,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組織和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和旅遊行業資格考試認證、審計驗證工作。
十七、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系統和行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富順縣富世街道鐘秀街東段72號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643200

領導簡介

高仁斌 富順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共富順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兼),富順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兼):主持縣文化廣電旅遊局(文物局)、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全面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魏 旭 富順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鄉村振興、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民生實事、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牽頭“文化強縣”建設、“精心打造三張富順特色名片”工作。分管文化股, 聯繫縣文化館(美術館)、縣圖書館、新華文軒富順分公司、鄧井關街道、騎龍鎮、福善鎮、懷德鎮。
蘭 禹 富順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人事、財務、審計、目標績效、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政務公開、黨建、黨史學習教育、黨管武裝、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正風肅紀、巡察、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疫情防控、統戰、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率、深化改革、調研、機構編制、檔案管理、信息、保密機要、群團、老齡(離退休人員管理)、關心下一代、文物保護、文博、旅遊發展工作。分管辦公室、旅遊股,聯繫縣文管所(縣博物館)、琵琶鎮、童寺鎮、李橋鎮、安溪鎮。
黃 勇 富順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依法治縣、國家安全、教育強縣、維穩綜治、信訪、政務服務、雙擁、河湖長制、質量、食藥品安全、廣播電視、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分管廣播電視股,聯繫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廣播電視台、中國廣電四川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富順縣分公司、永年鎮、兜山鎮、板橋鎮、代寺鎮。
鄭曉丹 富順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總規劃師:負責返鄉創業(農民工服務)、城鄉社區發展治理、統計、招商引資、經濟發展、重大項目、對上爭取、營商環境、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分管產業股、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中心。聯繫縣國有文旅公司、聯繫富世街道、獅市鎮、趙化鎮、長灘鎮。
郭浪洲 富順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主持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日常工作,協助局長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三創聯動”工作,聯繫東湖街道、古佛鎮、飛龍鎮、龍萬鄉。
班子成員根據“一崗雙責”要求,負責分管行業黨風廉政建設、應急管理、生態環境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維穩、綜治、涉毒、環保、應急、統計、後勤保障及政務協調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規劃和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各股室和所屬單位有關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年度考核、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各股室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人員隊伍建設。
二、文化股(富順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公室)
負責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藝術事業、民眾文化工作;擬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文化單位業務建設和改革,鼓勵和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進各門類藝術生產共同發展,對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性藝術、文化比賽、非物質文化遺產收集、整理、保護、研究和非經營性重大文化藝術、文化活動。指導圖書文獻古籍的保護以及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網路化、現代化。貫徹國家文物保護政策、法規,制定縣文物保護及文博事業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文物古蹟保護和優秀民間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社會文物管理和考古工作,負責組織遴選、申報縣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負責文化領域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全縣文化、文物人才隊伍建設。
三、廣播電視股
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目標和規劃;組織指導縣廣播電視專用網路的具體發展規劃和建設;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試聽節目。管理全縣有線電視網路和農村廣播電視事業,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的行業管理和有關事項的審查、報批。實施對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及廣播電視文藝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廣播電視宣傳規劃和方案;對縣廣播電視台(公司宣傳人員)的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改革。組織並協調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創優、調整及規劃;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及相關音響製品在播出前的內容審查;組織開展廣播電視節目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四、旅遊股
綜合管理全縣旅遊事業。負責重大旅遊活動和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和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及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旅遊行業標準和規範;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組織星級旅遊飯店、星級鄉村酒店(農家樂)、A級旅遊景區、特色旅遊商品的評定及報批工作;指導旅遊交通運輸、景區(點)秩序等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監管和應急工作;管理旅遊涉外事務,受理旅遊投訴。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和旅遊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管理工作,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組織和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和旅遊行業資格考試認證、審計驗證工作。
五、產業股
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組織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和對外文化貿易、交流與合作,企業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及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指導、協調文化文博、廣播電視產業重大項目的開發和實施,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科研項目、科技保護,推進文化、文物、博物館、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指導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產業發展、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服務業發展等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播和旅遊產業的預測、監測統計、考核工作。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加強行業監管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統籌全縣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市場,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依法依規履行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監管職責。
六、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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