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澧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 主要職責: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文化管理的方針
  • 內設機構:辦公室,執法一股,執法二股
  • 領導職數:22名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根據《中共澧縣縣委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澧通字〔2010〕20號),設立澧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簡稱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副科級,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授權,負責對全縣文化市場實施監督檢查,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和行政檢查權。
(三)組織開展有關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
(四)負責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計算機軟體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信息網路傳播中的違法行為。
(五)負責查處非法設立廣播電視機構、非法安裝和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非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負責查處廣播電影電視製作、播出和經營中的違法行為。
(六)負責查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經營行為。
(七)負責提請發證機關並參與實施吊銷文化市場類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八)受理出版物鑑定、著作權糾紛的相關工作,查處侵權盜版行為。
(九)負責組織全縣性文化市場治理專項行動。
(十)負責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評比工作。
(十一)負責受理並查處對文化市場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承辦行政複議的相關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股)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起草、審核機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審核行政執法文書;負責財務、統計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上級關於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具體組織實施;負責受理對文化市場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的相關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評比工作。
(二)執法一股
負責對城區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相關案件的稽查工作。
(三)執法二股
負責對全縣鄉鎮(不含澧陽鎮)的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經營場所、著作權領域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相關案件的稽查工作。
(四)執法三股
負責對歌舞、遊藝娛樂場所、演出市場、文化藝術培訓市場等文化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相關案件的稽查工作。
(五)執法四股
負責對城區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等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著作權侵權案件的查處;負責對網路信息傳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設立和地面衛星廣播電視接收設施的安裝、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影電視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相關案件的稽查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31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科級),書記1名(副科級),副大隊長2名;股長(主任)5名;其他工作人員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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