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系列制度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和服務水平,根據《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貢市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系列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自府辦發〔2016〕68號)和《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富順縣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的通知》(富府辦發〔2016〕28號)關於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系列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主體
縣級行政執法機關(包括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
二、制度種類
2016年需要建立健全的行政執法制度包括: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
三、制度內容
(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應當明確記錄的規則和程式、記錄主體、記錄範圍、記錄時限、記錄形式和載體、記錄用途等內容;建立健全記錄管理與使用制度,歸檔、保存和查閱程式,確保有據可查。
(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應當明確執法人員必備的資格條件,明確培訓考試等取得執法資格的相關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平時考核制度,明確執法證件申領、發放、年審、註銷、吊銷、收回管理要求等內容。
(三)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應當明確公示的範圍和內容、方式及場所(載體)、公示的期限以及公示內容的審核程式等。公示內容應包括執法主體、執法許可權、執法依據、執法程式、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
(四)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應當明確重大執法決定的審核主體、審核範圍、審核方式、審核時限、審核程式、審核內容、審核結果套用及審核責任劃分及考核等內容。
(五)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應當明確過錯責任的適用範圍、追究的實施主體、追究原則、追究範圍、責任承擔主體、責任形式以及追究程式等內容。
(六)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應當明確案例的編撰、評析、匯總、審定、公布的責任主體及相關程式,以及案例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套用等問題。案例應當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自由裁量、行政和刑事銜接等重要環節具有典型性和實踐指導性,指導案例的處理具備合法性、適當性、權威性、可參考性,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四、時限要求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實施方案要求的制度建設任務,並將制度建設工作情況及上述制度文本報送縣政府法制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各項行政執法制度是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我縣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利於規範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活動,是實現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目標的保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高度重視有關執法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按時完成行政執法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確保行政執法制度的合法性、準確性和可操作性。
(二)因地制宜,依法科學制定。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結合本機關的執法工作實際和所承擔的執法職責,科學設定有關制度的內容,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並且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
(三)監督指導,推動工作完成。行政執法系列制度建立工作系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縣政府法制辦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各行政執法機關做好行政執法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實施工作。
(四)遵守制度,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執法系列制度建立後,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自覺嚴格遵守和執行,確保制度落到實處,將各項執法行為置於法律和制度框架下,切實做到全面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