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富順縣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富順縣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富府辦發〔2016〕67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縣級各相關部門:
《富順縣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富順縣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根據依法治縣和法治政府建設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工作考核堅持科學合理、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縣級行使行政權力的法定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下簡稱縣級行權部門)。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四條 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工作主要從組織領導、行權事項規範、行權平台運行、行權執紀監察、平台維護和政府信息公開等方面進行考核(詳見附屬檔案1、2)。
第五條 組織領導方面主要考核各縣級行權部門主要領導重視程度;是否建立職責明確、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是否做到制度健全,培訓到位,管理規範。
第六條 行權事項規範方面主要考核行政權力清單是否全面,權力名稱、法定依據、行權流程、自由裁量權等是否準確、規範;行權平台行權事項是否按照動態調整要求及時清理、最佳化和動態更新。
第七條 行權平台運行方面主要考核行權平台是否延伸到各行權崗位;行權事項是否實現平台網上同步運行,每月行權運行數量、運行率、按時辦結率、滿意度、預報警率等情況。
第八條 行權執紀監察方面主要考核行權事項的監察點、風險點設定是否科學合理;行權平台運行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等情況。
第九條 平台維護和信息公開方面主要考核行權平台必要硬體配備是否到位,是否滿足工作使用和安全要求;行權事項目錄、法定依據、外部流程等是否統一公開,除需保密外的行政權力行使過程及結果是否公開。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十條 建立富順縣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考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考核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全縣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考核工作,依據縣級行權部門年度考核指標體系,權衡考核重點,制定年度考核細則。縣政府辦公室、縣監察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政府法制辦、縣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為考核小組成員。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務服務中心。
第十一條 考核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考核工作。注重過程管理和結果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採用百分制。
第四章 考核程式
第十二條 日常考核由縣政務服務中心根據縣級行權部門每月辦件情況、行權行使運行數量、質量等進行考核,並及時通報。
第十三條 年度考核分初評和複評。
由各牽頭考核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初評,初評意見報考核小組。
考核小組依據初評意見,結合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督查整改等情況進行複評,綜合評定縣級行權部門考核結果。
第五章 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四條 將考核小組最終綜合評定的考核結果納入縣級行權部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等考核結果套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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