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新華鎮人民政府

富寧縣新華鎮人民政府

富寧縣新華鎮人民政府是富寧縣新華鎮境內的國家行政機關,核定行政編制35名,設鎮長1名,副鎮長4名。下轄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財政所、應急服務中心、綜合執法大隊共7個事業單位,全鎮在職幹部76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新華鎮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富寧縣東風路2號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領導史傑 、趙從彥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定、命令。
2.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編制全鎮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結構調整和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因地制宜組織發展區域特色經濟;營造經濟發展環境,提供示範引導和政策服務;發展農村經濟,加強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引導和促進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3.提供區域公共服務。編制區域內各項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充分利用和整合農村資源,為農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信息、衛生、醫療、人才開發、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畫生育、安全生產、防災減災、農村低保、城鎮低保、社會救助、社會治安等方面的服務,管好用好國家轉移到農村的各項資金;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型農村服務體系建設,抓好農田水利、鎮村道路、生態環境等各項公益事業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4.全面加強社會管理。承擔區域內的財政、稅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裝等管理工作;加強環境保護,努力改善人居環境,促進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負責區域內的社區、社團和經濟組織的管理,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嚴格依法履行職責;推行政務公開;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作用,妥善處理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及時化解農村各種利益矛盾和糾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農村社會穩定。
5.承辦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史 傑(黨委書記):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趙從彥(黨委副書記、鎮長):協助書記工作,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魯光宏(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協助書記工作,主持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負責愛國衛生專項行動、全國衛生城鎮創建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
熊明永(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協助書記工作,負責黨建、組織人事、宣傳、檔案、保密、工會、工商聯、老乾、普法依法治理、信訪、綜治維穩等工作。分管黨政辦、綜治辦、司法所和聯繫政協委員。
林 擎(黨委副書記):協助書記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管理、旅遊、機關後勤等工作。
韋廷書(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協助書記工作,主持鎮武裝部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服務、交通、消防、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突、搶險救災、電力、通信等工作。分管市場監督管理所、退役軍人服務站、應急服務中心。
黃俊溪(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協助書記和副書記工作,負責統戰、宣傳、意識形態(理論中心組學習)、精神文明、民族和宗教、文化、共青團、供銷、菸草、氣象、科技(科協)等工作。分管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服務中心、科技辦。
肖元朝(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協助書記和副書記工作,負責黨務、組織、幹部教育,負責聯繫最高檢和省州掛鈎單位定點幫扶新華鎮鄉村振興和全鎮駐村工作隊管理工作。分管組織辦。
呂彩珍(黨委委員、副鎮長):協助鎮長工作,負責民政、教育、體育、財政、金融、統計、社會保障、衛生和健康、婦女兒童、殘疾人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財政所、民政辦、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計生辦、統計辦、疫情防控辦、新華中心校、衛生院。
徐進京(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協助書記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持鎮紀委、監察室全面工作。分管紀委辦、監察室。
彭永志(副鎮長、新華派出所所長):協助鎮長工作,主持新華派出所工作,負責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外籍人員管控、打擊違法犯罪等工作。
黃 喆(副鎮長):協助鎮長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工信商務、易地扶貧搬遷、鄉村振興、產業、村集體經濟等工作。分管鎮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鄉村振興辦。
黃志雄(副鎮長):協助鎮長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行政執法)、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林草、畜牧、水利、征地拆遷、城鄉建設規劃等工作。分管自然資源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綜合執法隊。

內設機構

內設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