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統計局是富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全局核定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統計局
- 辦公地址:富寧縣新華鎮新興社區普廳小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領導:田梅
- 所屬單位:富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並管理全縣經濟社會運行巨觀資料庫。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反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級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分析。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址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文化產業、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城鄉居民調查、貧困監測、物價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鄉居民人均消費、貧困率、價格指數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領導分工
田梅(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統計局全面工作。對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第一責任人責任。
黃召(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城鄉一體化、農業農村、農業普查、鄉村振興、工業、能源、法規、勞動力調查、人口普查、社會科技、消防、應急管理、綜治維穩、統戰、民族宗教、抽樣調查(限額以下抽樣調查、交通運輸、規下服務業、小微企業調查、畜禽調查)等工作。負責社會科技統計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李政兵(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財務、物資採購、勞資、建設領域、貿易、服務業、基本單位、人才統計、衛生(含創衛工作)、宣傳(含信息、信息化建設)、政務服務、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保密、精神文明、河長制、教育、語言文字、工會、老幹部等工作。負責平時考核、紀律監督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韋宇(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綜合、核算、縣域經濟、小康監測、非公經濟、婦女兒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文化產業、經濟普查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表編制、文化產業統計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法規股):制定單位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保密、信訪、綜治維穩、督查、督辦、人事工資、機構編制、財務核算、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及網路維護相關工作。做好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統計系統依法治縣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宣傳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統計法律法規檢查制度,對全縣統計法規、統計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組織全縣統計執法大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對違法案件材料進行管理和移交。負責統計執法人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行政審批、民間統計調查項目的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工作。
2.業務股:擬訂並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反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審查、管理。匯總整理全縣有關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統計信息。負責地方政府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組織全縣社會、科技、投入產出等調查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分月收集和整理縣域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並對縣域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負責收集和整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的相關數據,並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情況進行分析。負責組織實施農業農村經濟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業生產、林業發展和農村經濟統計數據。指導全縣農村統計工作、抓好統計人員培訓工作。組織縣、鄉(鎮)、行政村(社區)社會經濟基本情況調查。組織指導全縣畜牧業抽樣調查。負責全縣大、小春農作物播種面積、農產品產量和災情的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統計用行政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工作。組織實施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實施年度人口變動情況和勞動力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的數據收集、審核、評估和上報工作,完成每年定期報表和年報工作任務。負責完成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工作。負責全縣能源生產、消耗的數據收集、審核、評估和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單位GDP能耗的測算工作。負責綠色指標體系監測工作。負責完成工業品出廠價格調查和原材料、燃料購進價格調查。負責全縣R&D調查(科研與試驗發展)、創新調查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工業企業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工業能源各項臨時性調查任務。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統計工作。負責貿易和成品油統計調查工作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對統計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重點服務業統計和婦女兒童統計監測工作。負責納規納限工作。負責全縣農村住戶抽樣、貧困監測、城市住戶調查和價格統計等工作,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資料,負責指導全縣城鄉住戶調查輔導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更新,畜禽調查和民眾臨時性調查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非公經濟調查等工作,按時按質上報調查相關數據。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專項調查和臨時性調查任務。負責制定各項調查、普查方案,解決調查、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組織實施全縣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和經濟普查,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更新維護工作。負責做好文化產業調查工作。負責各種普查、調查資料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