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方禮部書》是南宋鄭樵創作的一篇文書。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寄方禮部書
- 創作年代:南宋
- 作品體裁:書信
- 作者:鄭樵
- 作品出處:《夾漈遺稿》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樵自讀書螺峰以來,念無半席之舊,又無葭莩之餘,雖辱君子特達之知⑴,欲再通起居又不敢也。乃者蔡文郎中,以禮部內幅相示,不謂平生有此遇也。謹歷所以在日月之下不敢孤負寸陰者,以陳也。
樵每嘆天下本無事,庸人擾之而事多;載籍本無說,腐儒惑之而說眾。仲尼之道,傳之者不得其傳,而最能惑人者,莫甚於《春秋》、《詩》耳。故欲傳詩,以詩之難可以意度明者,在於鳥獸草木之名也,故先撰《本草成書》。其曰成書者,為自舊注之外,《陶弘景集》、《名醫別錄》,而附成之,乃為之注釋,最為明白。自景祐以來,諸家補註,紛然無紀。樵於是集二十家本草及諸方家所言,補治之功,及諸物名之書,所言異名同狀之實,乃一一纂附其經文,為之注釋。凡草經、諸儒書、異錄備於一家書,故曰成書。曰經有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以法天三百六十五度。日星經緯以成一歲也。弘景以為未備,乃取《名醫別錄》,以應歲之數而兩之;樵又別擴諸家以應成歲而三之。自纂成書外,其隱微之物,留之不足取,去之猶可惜也,纂三百八十八種,曰《本草外類⑵》。
二書⑶既成,乃敢傳一《詩》。以學者所以不識《詩》⑷者,以大小序與毛、鄭為之蔽障也;不識《春秋》者,以三傳為之蔽障也。作《原廣切論》三百二十篇,以辨《詩序》之妄,然後人知自毛、鄭以來,所傳詩者皆是錄傳。又作⑸《春秋考》二十卷,以辨三家異同之文。《春秋》所以有三家異同之說、各立褒貶之門戶者,乃各主其文也⑹。今《春秋考》所以考三家有異同之文者,皆是字之訛誤耳。乃原其所以訛誤之端由,然後人知三傳之錯。觀《原切廣論》,雖三尺童子亦知大小序之妄說;觀《春秋考》,雖三尺童子亦知三傳之妄。辨大小序與三傳之妄,然後知樵所以傳《春秋》所以得聖人意之由也。《詩》主在樂章,而不在文意;《春秋》主在法制,亦不在褒貶。豈孤寒小子欲斥先賢而為此輕薄之行哉?蓋無彼二書以傳其妄,則此說無由明,學者亦無由信也。自古立書垂訓家,亦不諱其如此也。
凡書所言者,人情事理,可即己意而求,董遇⑺所謂讀百遍,理自見也。乃若天文、地理、車輿、器服、草木、蟲魚鳥獸之名,不學問,雖讀千回萬復,亦無由識也。奈何後之淺鮮家,只務說人情物理,至於學之所不識者,反沒其真。遇天文,則曰此星名;遇地理,則曰此地名、此山名、此水名;遇草木,則曰此草名、此木名;遇魚蟲,則曰此魚名、此蟲名;遇鳥獸,則曰此鳥名、此獸名,更不言是何狀星、何地、何山、何水、何草、何木、何蟲、何魚、何鳥、何獸也。縱有言者,亦不過引《爾雅》以為據耳,其實未曾識也。
然《爾雅》之作者,蓋本當時之語耳。古以此為名,當其時又名此也。自《爾雅》之後以至今,所名者,又與《爾雅》不同矣。且如《爾雅》曰“芍,鳧茈”、“茨,蒺藜”⑻,以舊名芍,今曰鳧茈⑼;茨,今曰蒺藜,此所以曉後人也。乃若所謂“術,山薊”、“梅,柟”,此又惑人也。古曰術,當《爾雅》之時則曰山薊,或其土人則曰山薊也;古曰梅,當《爾雅》之時則曰柟,或其土人則曰柟也。今之言者又似古矣,謂之術,不謂之山薊;謂之梅,不謂之柟也。人若以術為山薊,則人必以今術為非術也;以梅為柟,則人必以今梅為非梅也,樵於是注釋《爾雅》。《爾雅》往人作,是其纂經籍之所難釋者而為此書,最為機綜。奈何作《爾雅》之時,所名之物,與今全別,況書生所辨,容有是非者。樵於所釋者,亦不可專守云爾。故有此訛誤者,則正之;有缺者,則補之。自補之外,惑恐人不能盡識其狀,故又有畫圖。爾雅之學既瞭然,則六經註疏皆長物也。
自古箋解家,惟杜預一人為實當者,以其明於天文、地理耳。惜乎不備者,謂其不識名物也。如五鳩、九扈,皆不明言其物,只引《爾雅》為據。如四凶者,天下謂之渾沌、窮奇、檮杌、饕餮,杜皆以理說之:窮奇以行窮⑽而好⑾奇;檮杌,謂頑凶無儔匹之貌。樵初甚疑此,及見《山海經》,果有此等獸,乃知四者為惡獸之名,故時人所以比其人也。夫以杜預之識,一舉不至,則有乖脫者如此,況他人乎?
樵於《爾雅》之外,又為《天文志》。以自司馬遷《天官書》以來,諸各有其志,奈何歷官能識星而不能為志,史官能為志而不識星,不過采諸家之說而合集之耳,實無所質正也。樵《天文志》,略於災福之說,傳記其實而圖其狀也。地理家緣司馬遷無地理書,班固以來,皆非製作之手,雖有書而不能,如無也,樵為是故作《春秋地名》。
夫人之所以為人也,精神之用耳。耳目,精神之府也,聖賢得其用而為聖賢,愚昧失其用而為愚昧。耳以接音,所辨者言;目以接形,所別者文。學者乃能通此二岐,則無所不通矣。今世有韻書最多,學者不達聲音之意;字書雖多,學者不達製作之意。樵於是為韻書,每韻分宮、商、角、羽與半徵、半宮,是為七音。縱橫成文,蓋本浮屠之家作也,故曰《分音》。以文之變,自古文籀體而變小篆,小篆變隸,隸變楷。又三代之時,諸國不盡同,猶今諸番之所用字皆不同也。秦始皇混一車、書,然後天下之書皆用秦體,以其體有不同,故曰《辨體》。
學者所以不識字書義,緣不知借義與正義也。且如主字,本義則燈柱也,故其字象燈柱之形。以為主守之主者,借義也,蓋主守之主與燈柱之主同音故也。又如笑字,本義則小簫也,故其字從竹、從夭。以為笑語之笑者,借義也,笑語之笑與簫笛之笑同音故也。此之為借音。借義者,如惡(曷各反)、惡(烏路反),復(房六反)、復(扶又反)是也。醜惡之惡,本義也,以其醜惡則可憎惡,故為憎惡之惡;報復之復,本義也,以其有反報之義,故借為復再之復,此之謂借義不借音。如風蟲之風,本義也,以其蟲因感吹噓之風而生,故又借為吹噓之風;如疋足之疋,本義也,以足有跡象⑿,故又借為疋騎之疋,此之謂音義俱借。
凡樵讀書之注,以“亦”、“或”二字立例,言“亦”者,與正體同音及同義也。言“或”者,借體及借義也。其字書,謂字家之學,以許慎為宗。許慎雖知文與字不同,故立與攝字。然又不知制文字之機,故錯說六書也。夫文之立,有形、有象、有機、有體。形者,如草木之名,所以狀其形,所以昭⒀其象。機者,如一、二、三、亖⒁之文是也。體者,本無所取義,但辨異其體耳,如五、六、七、八、九是也。許慎實不知文有此也。
字者,以母統子,則為諧聲;子統子、母統母,則為會意。許慎之目⒂,立四皆母文也。如草木之類是母文矣,以盧附草為蘆,以狄附草為荻,以盧附木為櫨,以狄附木為梑。盧與狄但從草木之類,而為之聲音,而不能自立為體者,謂之子文。故五百四十之中,皆無盧、狄文也,此之謂諧聲。凡從蟲者有蟲類,凡從皿者有皿類,凡從止者有止類,凡從戈者有戈類。蟲、皿、止、戈,皆母文也。以蟲合皿為蠱、以戈合止為武,只是以二母文相合而取其義耳。二體既敵,無所附從,故不曰諧聲而曰會意也。凡此諸書文字之始、製作之由,其庶幾矣。雖百家諸子九流異端,皆不能惑仲尼之道也。
又樵於《春秋》有云:有文有字,學者不辨文字;有史有書,學者不辨史書。史者,官籍也。書者,儒生之所作也。自司馬遷⒃以來,凡作史者,皆是書,不是史。又諸史家各成一代之書而無通體。樵欲自今天子中興,上達秦漢之前,著為一書,曰《通史》,尋紀法制。嗚呼!三館四庫之中,不可謂無書也,然欲有法制,可為歷代有國家者之紀綱規模,實未見其作。此非有朝廷之命,樵不敢私撰也。營營之業,煢煢⒄之志,幸禮部侍郎而成就之。因蔡文之命,謹內上《本草成書》五冊,計二十四卷;《本草外類》一冊,五卷;《春秋傳》二冊,十二卷;《春秋考⒅》一冊,十二卷;《春秋地名》一冊,十卷;《辨詩序妄》一冊,百二十七篇。余書或著而未成,或成而未寫,如《韻目錄》一卷,《詩傳》四、五篇,韻、字之書極多,雖二、三人亦未易得也。景韋兄過蒙參政之知,此皆禮部餘論之極也。文字別已久,為劉守交代次,往往無暇及此。近於六月末,方承文字,已遣人去潮,想歸在旦夕也,不宣。
注釋譯文
⑴知:函海本《夾漈遺稿》(簡作《函海本》)作“多”,藝海珠塵本《夾漈遺稿》(簡作《藝海珠塵本》)作“書多”,此處據四庫文淵閣本《夾漈遺稿》(簡作《四庫本》)。
⑵本草外類:三本《夾漈遺稿》作“外類”,此處據乾隆二年《興化府莆田縣誌·藝文志》。
⑶二書:三本《夾漈遺稿》作“三書”,此處據上文文意,指《本草成書》、《本草外類》。
⑷以學者所以不識《詩》:《四庫本》作“以學所以不識《詩》”,《藝海珠塵本》作“學者所以不識《詩》”,此處據《函海本》。
⑸作:《四庫本》缺,此處據《藝海珠塵本》。
⑹各主其文也:《藝海珠塵本》作“各主其文之詞”,《函海本》作“各主其文”,此處據《四庫本》。
⑺董遇:《四庫本》作“黃遇”,此處據鄭樵《爾雅注序》“董遇有言:讀百遍,義自見。”及《藝海珠塵本》、《函海本》。
⑻“芍,鳧茈”、“茨,蒺藜”:《四庫本》缺“茈”、“茨”,此處據下文、《爾雅》有“芍,鳧茈”條和“茨,蒺藜”條。
⑼鳧茈:《四庫本》缺“茈”,此處據《藝海珠塵本》及《爾雅》。
⑽行窮:三本《夾漈遺稿》作“窮奇”,此處據《左傳文公十八年》杜預釋“窮奇”:謂共工,其行窮,其好奇。
⑾好:愛好。
⑿有跡象:《藝海珠塵本》作“有跡可循”,《函海本》作“有遺蹟”,此處據《四庫本》。
⒀昭:《藝海珠塵本》作“著”,《函海本》作“照”,此處據《四庫本》。
⒁亖:《藝海珠塵本》作“四”,此處據《四庫本》。
⒂目:《藝海珠塵本》作“曰”,此句似有脫。
⒃司馬遷:《四庫本》作“司馬”,此處據上文文意。
⒀昭:《藝海珠塵本》作“著”,《函海本》作“照”,此處據《四庫本》。
⒁亖:《藝海珠塵本》作“四”,此處據《四庫本》。
⒂目:《藝海珠塵本》作“曰”,此句似有脫。
⒃司馬遷:《四庫本》作“司馬”,此處據上文文意。
⒄煢煢:孤獨無依。
⒅春秋考:《四庫本》作“春秋”,此處據《藝海珠塵本》、乾隆二年《興化府莆田縣誌·藝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