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29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宿遷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宿政辦發〔2021〕18號)要求,現向社會公布宿遷市科學技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各項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29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宿遷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宿政辦發〔2021〕18號)要求,現向社會公布宿遷市科學技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各項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2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發布《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市政府辦公室秉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向社會發布《宿遷市科學技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2年,市科學技術局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宿遷市統計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市委市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政府關於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現發布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發布《江蘇省科學技術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一、總體情況 2023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發布《江蘇省宿遷市氣象部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向社會公布宿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2023年宿遷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宿遷市商務局政務公開工作始終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現發布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一、...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科技統計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
現向社會公布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市應急管理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2021年宿遷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1年,宿遷市商務局深入貫徹各級關於政務...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宿遷市農業農村局編制了《宿遷市農業農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2022年宿遷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2年,宿遷市商務局政務公開工作始終以...
本年度報告由宿遷市教育局編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對全局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梳理總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2年以來,宿遷市應急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新時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系列精神,始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6年宿遷市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一、概述 我局主要通過網上宿遷信息公開和...
二是以民眾的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切實把惠民政策舉措講清楚,讓老百姓看明白。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市民政局2021年度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國辦信息公開辦和省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辦有關安排,切實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編制和發布,特向社會公布宿遷市審計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7年宿遷市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一、概述 我局主要通過網上宿遷信息公開和...
二是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舉措,明確工作重點、推進計畫和保障措施,切實增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性和時效性。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市民政局2022年度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按時公開2021年部門決算、2022年部門預算、2022年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和政府採購信息,以及2016-2020年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接受社會監督。四是主動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嚴格落實省人大省政協關於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本年度報告由宿遷市教育局編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對全局202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梳理總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
(蘇政辦發〔2020〕6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宿遷市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宿政辦發〔2020〕41號)的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宿遷市財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宿遷市司法局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建設,推動依法行政關鍵環節規範化水平不斷提升,打造“陽光司法”公開品牌。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3098條,通過...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報告通過網上宿遷和市生態環境局入口網站公布。今年以來,為了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加深人民民眾對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參與度,根據《關於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不公開為例外”,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眾期盼,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加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及時發布各類政府信息,切實加強政策解讀,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現向社會公布宿遷市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