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依法治市辦的精心指導下,市水利局嚴格按照《宿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畫》要求,認真落實各項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部門職能
1.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修訂印發《宿遷市水利局“小微型”涉水審批項目實行承諾制工作方案(修訂)》,積極開展“區域評估”、“多評合一”、“小微型項目承諾制”等改革,不斷最佳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材料、壓縮審批時限,全力提供高效便捷涉水審批服務,每個項目節省論證報告編制等費用5-10萬元、節省了時間約15-20日。深化水權交易改革,新增4例水權交易,超額完成省定目標任務,並完成全國首例蒸汽冷凝水水權交易。
2. 最佳化法治營商環境。積極推行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減額徵收、質量保證金緩繳等惠企政策,水資源費按現行標準的94.6%徵收,水土保持補償費按現行標準的80%徵收,在安東河治理等工程上按照完工結算價的3%質量保證金進行緩繳,全年累計為企業減負約900萬元,緩繳水利工程質量保證金約300萬元,讓企業充分享受“政策紅利”。開展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建立區域評估配套機制,實施區域評估後續信用監管等措施,入選第二批江蘇省區域評估改革實踐案例(共11個),進一步最佳化服務民生和涉水監管,打造更優的水利營商環境。
3. 強化企業行政合規指導。組織單位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一線執法人員,通過召開酒業協會、食品協會座談,用水大戶上門問診等方式,了解、聽取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涉水問題和法律需求,幫助查找涉水法律風險點,引導企業合規經營。加強現場執法規範指引,嚴格落實裁量權基準,積極踐行“同案同罰”,做到亮證執法、文明執法。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向當事人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鼓勵企業通過主動修復提前消除不良信用影響。
4. 最佳化行政管理方式。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把44家市直用水企業納入遠程監測系統中,實現取用水流量線上傳輸、實時監管,根據監測數據情況,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監督檢查頻次,對守法誠信、表現良好的企業提供“一對一”法規政策幫扶、免費上門維修保養水錶等,對違法取水的企業或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5. 實施法治水利創新示範項目。立足水利主責主業,圍繞現代水網建設、承諾製取水、再生水利用配置等重點領域,不斷深化法治水利實踐。入選全省首批取用水領域信用監管試點(全省僅3個),打造以“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取用水信用管理”全過程規範化、法治化的水資源管理新模式。搶抓國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機遇,全力打好最佳化再生水配置體系、完善再生水管理機制的“組合拳”,在水利部中期評估中獲“優秀”等次(全國第四、華東地區第一)。入選國家首批市級水網先導區名單(全國僅7家地級市,全省唯一),明確“十大河湖舉綱、千里河渠織目,百閘多點繫結”全市現代水網總體布局,因地制宜打造多樣水網示範區。
(二)推進治理和決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
1. 推動重點領域立法。強化水利配套制度建設和立法儲備,研究確定2024年立法計畫主要包括牽頭立法調研預備項目1項(《宿遷市農村小水體管理條例》)、政府規章調研項目1項(《宿遷市地下水管理辦法》),並嚴格按照計畫和程式推進,使制定的每一部法規都能有效匯集民意、集中民智、贏得民心,不斷完善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制度體系。
2. 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嚴格執行《宿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宿政發〔2023〕69號),研究制定《宿遷市水利局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市地方性法規及規章涉及水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宿遷市水利優質工程評選管理辦法》《宿遷市水利局“小微型”涉水審批項目實行承諾制工作方案(修訂)》等4件規範性檔案(不包括專用於廢止規範性檔案的規範性檔案),規範履行起草、徵求意見、專家諮詢、合法性審查、會議集中審議、報備等程式,並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統一公布,做好全過程留痕。完成《宿遷市河湖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後評估工作。
3. 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執行《宿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辦法》,明確《宿遷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辦法》,落實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式,進一步規範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
4. 推行法律顧問制度。進一步明確市水利局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積極參與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水事案件辦理、契約流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活動,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保障市水利局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合法權益。
5. 獨立公正執法。嚴格執行市水利局《領導幹部干預水行政執法、插手具體水事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確保依法公正行使職權。2023年,全局未發生領導幹部插手具體案件情況。
(三)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 全面落實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落實《宿遷市水利局水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水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水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項制度,規範執行《宿遷市水利局水事違法行為交接制度》《宿遷市水利局水事違法行為監管分類清單》,健全執法制度體系。主動公開權力事項清單、執法流程、處罰信息等,執法中主動亮證,規範使用制式執法文書,在現場檢查、調查取證、送達等現場執法活動中進行全過程記錄。2023年,全市水行政執法巡查共出動9000餘人次,1016船次、936車次、無人機124航次,維護了良好水事秩序。
2. 開展專項執法行動。聯合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五部門印發《宿遷市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加大對河流沿線高桿樹木、違章建築等清除力度,對全市骨幹河道現場排查40餘次,清除阻水埂壩9項、高桿樹木255畝,完成省級交辦重點河湖12項問題整治,立案查處水域岸線類違法行為6起,恢復堤防原貌1起,持續保持洪澤湖駱馬湖非法采砂“雙清零”成果。部署全市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專項執法行動,開展監督檢查驗收核查143次,接受項目驗收備案144個,分10批次召開水土保持違規項目閉環清零會辦會,充分運用告誡、約談、聯動執法、納入信用體系等手段,全市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219份,通過個案查處、以點帶面,增強水土保持法規條例執行力,形成了對生產建設項目自覺履行水土保持義務強監管的態勢。組織全市地下水專項整治,制定地下水管理專項整治“回頭看”實施細則,重點檢查用水大戶、超採區用水戶、養殖塘口,共檢查1812戶,封填水源井303眼,洋河地下水位連續6個季度保持平穩回升。查辦沭陽縣擅自開挖岔流河堤防埋設電纜、宿豫區益客食品非法取用地下水、泗洪縣擅自管道穿堤等重大違法行為,全年立案查處水事案件67起。
3. 推進執法能力建設。組建一支50餘人水行政執法隊伍,組織執法人員開展“學、訓、考、選”集訓活動,通過案例分析、專家授課等方式,重點學習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取證等內容,提升執法人員綜合素質能力,李沁妍獲全省水行政執法技能第3名,全市在省辦案競賽中位列第5名,行政處罰卷宗被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評為2023年度行政執法優秀卷宗。全力推進“網際網路+監督”建設,構建水行政執法監督系統,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實現行政執法全過程電子留痕。積極開展駱馬湖、中運河執法基地建設前期工作,打造水行政執法前沿陣地。市水政監察支隊、泗洪縣洪澤湖執法基地通過省廳驗收,成功創建成為標準化隊伍和標準化基地。加強硬體設施建設與管理,利用宿遷市水利局可視化綜合執法指揮調度平台,實現可視化指揮、可視化辦案監管、全程“雲辦案”。
4. 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針對《宿遷市古黃河馬陵河西民便河水環境保護條例》《宿遷市駱馬湖水環境保護條例》《宿遷市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保護條例》《宿遷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4部地方性法規中共7個水利執法事項,研究印發了《市地方性法規及規章涉及水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為進一步規範水行政執法行為提供重要依據。2023年市水利局辦結水行政處罰案件3起,行政處罰決定書均明確自由裁量基準,並全文引用。
5. 最佳化改進行政執法方式。對涉及違法行為的處罰堅持處罰法定的原則,對法律沒有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或符合《江蘇省水事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適用規則(試行)》的,不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制定《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採取指導、建議、提醒、規勸、約談等非強制方式,及時糾正輕微違法行為,引導行政相對人自覺守法。對發展初期的違法行為,依法慎重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對發展過程中的輕微違法行為,加強自我糾錯和合規經營指導;所有行政處罰決定書均採用說理式文書。2023年適用政策不予處罰1項。
(四)統籌發展、安全和穩定
1. 有效推動社會矛盾化解。根據市統一部署要求,積極開展掃黑除惡、掃黃打非等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未發現影響平安建設的相關問題,為保障實現“五個不發生”提供支撐。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民眾通過現場或網路投訴反映的每一件問題,均形成信訪記錄表予以規範反饋。2023年我局共受理處理省、市12345平台交辦事項、來電來訪等事項289件,均及時受理按時辦結,及時受理率、按時辦結率均為100%。未發生一起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
2. 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全力健全防汛指揮體系、強化預警推演演練、消除工程安全隱患、提升應急搶險能力、精準實施調水保供,紮實推進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成功應對了“5·29”、“7·11”、“8·26”等多輪局部強降雨導致的內澇災害,新沂河兩輪接近歷史最高水位安全行洪累計超過10億方,有力地保障了城鄉防洪除澇和水生態安全,切實將水旱災害損失降到了最低,維護了全省安全度汛和安全供水大局。用水高峰期,積極爭取調水指標,累計調引江淮水45億方,有力保障全市354萬畝水稻栽插及民眾生產生活用水。
3. 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以“營造安全氛圍,弘揚安全文化,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為主導,以“創新性”開展安全活動為抓手,以取得安全活動實效為目的,組織各類安全專題培訓20餘場次,培訓850餘人次。開展專項整治7項,共自查發現安全隱患550個,排查率100%,整改率100%,督查檢查發現問題187個,整改率100%。舉辦安全警示教育、觀看安全警示教育片10餘次,成功舉辦512專題防汛和消防演練,同時將安全管理融入勞動技能競賽中。2023年新增二級安全標準化管理單位一家,三級標準化管理單位10家,實現了全市水利系統專職項目法人、市級管理單位、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種類全覆蓋。
4. 強化生態安全領域整治提升。積極開展河湖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完成省河長辦交辦中運河問題61項、省水利廳動態遙感監測交辦問題13項、省河湖專項整治行動“311”問題12項,全力保障河湖生態安全。全力推進全域幸福河湖建設,2023年全市累計建成幸福河湖171條,其中柴米河、老汴河、老沭河等12條河道被評定為省級幸福河湖,獲得省級獎補資金330萬元;順興河、古山河等45條河道被評定為市級幸福河湖。
(五)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
1. 推動多元監督形成合力。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認真及時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2023年承辦19件建議、提案,按期辦結率、滿意率100%。按照“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明確部門行政權力清單,推動有為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積極做好網上來信辦理、答覆工作,2023年共受理網上來信273件,較好解決了一批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熱難點問題。
2. 規範重點工作監督。強化監督計畫管理和科學統籌,研究制定《2023年全市水利重點工作監督檢查計畫》,編排水利重點工作檢查、重點工程項目監督檢查、水利重點工作考核等三大類監督檢查,共27個監督檢查事項,規範開展監督檢查工作。2023年累計開展各類監督檢查40餘次,充分發揮政府監督深入基層實際、反映現實問題、推動整改閉環的作用。
3.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制定《2023年全市水政監察工作要點》,以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三項制度”執行情況、涉水案件立案查處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制定執法投訴舉報和回訪制度,監督執法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在局網站公開執法人員信息,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暢通行政執法機關處理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全年未收到執法舉報投訴情況。
4. 全面推行政務公開。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紮實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輿情回應等各項工作,以公開推進工作落實、深化簡政放權、助力興水惠民。推出“學習二十大 共抒水利情”詩文作品展、“宿遷新銳 水利英才”、“合作發展 交流共進 雙促雙提”、“作風之星”等系列報導,組織召開5場新聞發布會、2場民生線上、1場線上訪談,主動發布新聞1484篇,信息公開欄目發布信息762條,微信公眾號732篇,營造良好政民互動氛圍。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全年辦理依申請公開14件,均在規定期限內答覆。
5. 積極開展“水利開放日”活動。聯合江蘇省駱運水利工程管理處、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宿遷分局、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水源有限責任公司宿遷分公司舉辦“水利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熱心民眾和媒體記者等,觀摩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貼近水法、關心水利、建言獻策,指導進一步提升水利工作服務水平。
(六)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
1. 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同時與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結合起來,貫穿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壓緊壓實法治水利建設和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責任,成立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強化依法履職工作組織領導。研究制定《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水利建設工作計畫》,將依法履職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畫,局黨組會專題研究依法履職相關工作、學習法律法規9次。研究制定《2023年度宿遷市水利工作績效管理評價辦法》,將依法履職工作納入局年度工作考核,並列入年終述職重要內容,認真落實領導幹部述法要求,切實提高水利系統領導幹部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提升了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
2. 嚴格落實憲法宣誓、領導幹部任前法律考試等制度。組織新提拔晉升人員進行憲法宣誓,激勵和教育幹部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依法履職。組織新提拔任職幹部、年輕幹部集中開展廉政教育、意識形態教育和考試,切實增強黨員幹部的黨性修養和法紀意識。
3. 系統開展學習培訓。制定年度普法計畫和中心組月度學習計畫,開展集中學習,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年度培訓工作計畫,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保密工作、信用體系建設、公平競爭審查、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網路安全、等法治相關培訓,開展水行政執法人員“學、訓、考、選”集訓活動,參加庭審旁聽學習,切實提高依法履職能力。
4. 積極開展年度普法活動。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期間,聯合沂沭泗駱馬湖水利管理局、省駱運管理處等單位開展普法宣傳活動,讓民眾在歡聲笑語中了解水知識、崇尚水法規。開展節水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活動,積極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宣貫,發動全員積極參與節水行動。在市水利局網站主頁開闢普法專欄,搭建線上普法陣地,專欄匯聚了30餘部涉水法規和10餘項專家解讀等優質普法資源。連續部署開展“檢查+普法”活動,力把執法工作過程變成普及水法治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過程。精心挑選河湖安全保護具有典型意義、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案例,編寫2件以案釋法典型案例,發揮典型案例對法律服務的指導作用。
5. 積極參加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創新普法方式,加強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報送法治文化作品4件,包括短視頻類作品1篇、書畫類作品1篇、文學類作品2篇,促進形成崇尚法治、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建設完成水利學習文化角和“漫畫說水法”普法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水利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管水治水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面對新形勢和新要求,法治水利建設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項。
一是法治理論學習與法治水利實踐的結合上仍有不足。面對水利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機遇,謀划水利發展戰略、制定水利發展策略對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在學深悟透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與深化新時期法治水利實踐結合上仍有不足,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工作中還有不足,學以致用、指導實踐的具體舉措還不夠創新。
二是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高質量發展對我市的河湖治理保護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河湖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問題仍有發生,地下水綜合管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力度仍需加大,需提高認識、攻堅克難,從新階段高質量發展全局去謀划水利工作,進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三是法治隊伍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由於我局法律專業人才相對偏少,法治思維方式還有待進一步提升,應對重大複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案例經驗不足,有待進一步增強法治隊伍力量配備,系統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和綜合實力,提升應對複雜案件、複雜情況能力,更好促進法治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階。
三、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局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認真落實單位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求,堅持以系統思維、融合理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奮力實現法治水利建設再上新台階。
(一)加強工作統籌領導,提高依法履職工作水平。局主要負責人組織及時調整法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強化依法履職工作組織領導,全面協調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召開黨組會議,專門聽取了法治建設工作匯報,組織制定並印發《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水利建設工作計畫》,將法治建設納入本系統年度工作安排。組織制定中心組學習計畫,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每次黨組會召開前,組織中心組專門學法學紀,為促進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全面推行各項制度,有力維護良好水事秩序。局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制度建設和落實,規範執行《宿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辦法》《宿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等制度要求,聘用專業律師對涉法各項事務進行全面指導、全程介入,進一步保障法治工作的規範性,年度內全局未發生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制定的4項水利局規範性檔案均合法合規。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專項執法活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託水行政執法監督系統,實現執法全過程電子留痕。
(三)切實提升服務效能,最佳化法治水利營商環境。局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依法履行行政權力事項,積極開展區域評估、小微型項目承諾制、水權交易等改革,最佳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質效。積極推行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減額徵收、質量保證金緩繳等惠企政策,全年累計為企業減負約900萬元,緩繳水利工程質量保證金約300萬元。組織開展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實施區域評估後續信用監管等措施,入選第二批江蘇省區域評估改革實踐案例,提升服務和監管質效。
(四)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推動權利規範公開運行。局主要負責人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年度承辦的19件建議、提案按期辦結率、滿意率均達100%。紮實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等各項工作,組織召開5場新聞發布會、2場民生線上、1場線上訪談和“水利開放日”活動,營造良好政民互動氛圍。積極做好來信辦理、答覆工作,全年共受理來信來訪289件、依申請公開14件,解決了一批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熱難點問題。在局網站和辦公室門牌上公布執法人員信息,在局網站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全年未收到執法舉報投訴情況。
(五)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形成法治水利良好氛圍。局主要負責人帶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要求,組織研究制定年度普法清單,在局網站主頁開闢普法專欄,搭建線上普法陣地。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期間,聯合沂沭泗駱馬湖水利管理局、省駱運管理處等單位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組織開展節水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活動,做好法律法規宣貫,發動全員參與節水行動。積極參加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建成水利學習文化角和“漫畫說水法”普法牆,促進形成崇尚法治、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水利局將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要求,聚焦水利重點工作,深化法治水利實踐,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水利支撐。
(一)進一步強化統籌部署,提高履職盡責能力。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堅持法治建設工作和各項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依法履職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納入水利工作績效管理指標內容,明確法治水利建設年度工作計畫,引導廣大幹部職工自覺主動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把法治建設的各個環節抓具體、抓深入、抓出成效。積極組織開展學法活動和依法行政各類培訓,大力弘揚“忠誠、乾淨、擔當、科學、求實、創新”的新時代水利精神,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二)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凝聚依法治水合力。把憲法、法律和涉水法規列入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和水利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引導全市水利幹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不斷提升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做到學用貫通、知行合一,有力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依託水利工程、水情教育基地,積極打造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夯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積極推進“以案釋法”活動,加強法治文化建設,著力打造一批普法先進典型案例。積極組織開展“世界水日 中國水周”、“憲法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水利建設的良好氛圍。
(三)進一步強化法治實踐,提升依法治水成效。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典型案例式學習,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不斷強化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圍繞地下水綜合管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等重點領域,強化河湖治理保護,加快建設“河安湖晏、水清岸綠、魚翔淺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結合法治水利建設工作實際,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積極總結法治水利建設典型示範經驗,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我市依法治水各項工作,為全市依法治市各項工作的深入有效開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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