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宿遷市2023年立法項目。
《宿遷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宿遷市2023年立法項目。
《宿遷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宿遷市2023年立法項目。1立法歷程2023年2月21日,宿遷市人民政府印發《宿遷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及規範性檔案工作計畫》,政府規章正式項目:《宿遷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市、縣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相應的綠地內設定顯著標識。第十四條 永久保護綠地的性質和用途不得改變,因國家重大工程建設確需改變其性質或者用途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提出議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除因城市總體規劃調整...
按照規劃先行、建管並舉、統籌協調、科學發展的原則,圍繞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制定《宿遷市城市公廁管理辦法》《宿遷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制定《宿遷市房屋安全管理...
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要求,做好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准取消後市場管理工作,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事中事後監管,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園林綠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
管線工程竣工後,管線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持驗線合格單、竣工成果等材料向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要求的,管線工程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第二十條 管線工程建設實行年度計畫管理。市、縣自然資源...
借用、轉讓和出賣資質證書的;(四)違反資質標準超越等級或超越營業範圍承接工程項目的。其它 十、各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十一、本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本章明確了園林綠化工程的施工招標應按照國家簡政放權的要求,減少行政壁壘,不得對投標人資質設定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和各地政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並對投標人的企業與個人的資格、技術能力、資金、設備,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縣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管理,提高園林綠化工程質量,規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各方的行為,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陽新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縣...
《徐州市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條例》,徐州市2023年度立法項目。立法歷程 2023年3月3日,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政府規章調研項目:徐州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市城市規劃區園林綠...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揚塵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建(構)築物拆除、物料堆放與運輸、園林綠化施工、道路養護與保潔、裝飾裝修、預拌混凝土及砂漿生產等活動以及裸露地面...
(五)做好園林綠化設計、園林綠化施工管理以及全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點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和施工招投標。承擔全市城市重點綠化工程建設項目指導和管理。負責市區綠化工程的組織實施,以及市區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地的審核和...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本級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三條 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規劃、林業等負有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相關職責的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職責。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