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續筆

《容齋隨筆》南宋洪邁撰。其包括《容齋隨筆》……《容齋五筆》共5筆,74卷,共1220則:《容齋隨筆》卷一至卷十六,每卷自15則至29則,共329則;《容齋續筆》卷一至卷十六,每卷自12則至18則,共249則;《容齋三筆》卷一至卷十六,每卷自5則至20則,共248則;《容齋四筆》卷一至卷十六,每卷自12則至24則,共259則;《容齋五筆》卷一至卷十,每卷自9則至19則,共135則;未完成,洪邁即去世。

今人元日①飲屠酥灑,自小者起,相傳已久,然固有來處②。後漢李膺、杜密以黨人同系獄,值元日,於獄中飲酒,曰:“正旦從小起。”《時鏡新書》晉董勛云:“正旦飲酒先從小者,何也?勛曰:‘俗以小者得歲,故先酒賀之,老者失時,故後飲酒。’”《初學記》載《四民月令》云:“正旦進酒次第,當從小起,以年小者先起。”唐劉夢得、白樂天元日舉酒賦,劉云:“與君同甲子,壽酒讓先杯。”白云:“與君同甲子③,歲酒合誰先?”白又有《歲假內命酒》一篇云:“歲酒先拈辭不得,被君推作少年人。”顧況云:“不覺老將春共至,更悲攜手④幾人全。還丹寂寞羞明鏡,手把屠酥讓⑤少年。”裴夷直云:“自知年幾偏應少,先把屠酥不讓春。倘更數年逢此日,還應惆悵羨他人。”成文乾云:“戴星先捧祝堯觴⑥,鏡里堪驚兩鬢霜。好是燈前偷失笑,屠酥應不得先嘗。”方乾云:“才酌屠酥定年齒,坐中皆笑鬢毛斑。”然則尚矣。東坡亦云:“但把窮愁博長健,不辭最後飲屠酥。”其義亦然。
【注釋】
①元日:正月初一。
②來處:來源,典故。
③同甲子:同歲。
④攜手:攜手同游者,此處代指朋友。
⑤讓:推讓。
⑥戴星:盯著星星。觴: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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