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家具製造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大量顆粒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等檔案,均提出要加強對重點行業(含家具製造業)開展VOCs綜合整治。據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數據統計,安徽省家具製造企業3800餘家,其中規上企業僅123家,按同比價格計算該行業生產總值僅占安徽省GDP的0.42%,但VOCs排放總量約占安徽省全省的2%。安徽省家具製造企業數量較多,但普遍規模小、產值占比低、環境效益總體較低。截至2021年,國家層面尚未出台家具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安徽省家具製造行業執行中國國家標準《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和中國國家標準《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存在控制因子少、排放限值寬鬆、監測方法缺失等問題。對標滬蘇浙和其他省份,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江西、湖南、北京、廣東等均已出台家具業大氣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為推動安徽省家具製造行業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亟需制定安徽省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4337-2023)。
編制進程
2021年1月,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標準編制需求,安徽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成立了標準編制組,開展前期研究工作,負責安徽省《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編制工作。
2021年2月~2021年3月,標準編制組針對安徽省家具製造業概況、世界上標準的制定情況、產排污環節與污染控制措施等方面開展了資料調研與收集。
2021年6月16日,由安徽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安徽省家具協會共同申請的《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標準立項,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下達〈城市再生水管網工程技術標準〉等66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1〕225號)批准制定,項目計畫號為“2021-1-28”。
2021年3月~2021年7月,標準編制組赴六安市、宿州市、淮北市、浙江湖州、上海市、江蘇徐州邳州等地現場調研了典型家具製造企業,包括原輔料使用情況、生產工藝、大氣污染物污染控制措施與排放情況等,並選取4家安徽省典型家具製造企業開展現場監測工作。
2021年5月26日、2021年8月6日,安徽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組織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處、大氣處、行業協會及3位專家對標準文本和編制說明分別進行兩次技術評審。基於前期的調研結果,確定了標準的控制因子、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監測方法等內容,對排放標準進行進一步的修正和完善,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2021年8月~2021年11月,標準編制組發文徵求3個省直機關處室、5個廳內處室單位、長三角2省1市生態環境部門、16個市生態環境局、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協會及32家家具製造企業意見,共收到24條反饋意見,其中採納20條,部分採納1條,未採納3條。
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8日,標準編制組在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2022年7月8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召開了標準技術審查會,根據技術審查會意見修改完善後,報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
2023年1月5日,地方標準《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4337-2023)由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
2023年3月1日,地方標準《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4337-2023)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張紅、錢靖、汪水兵、洪星園、朱森、李平、吳蕾、秦志勇、楊鵬、衛尤文、王馨琦。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4337-2023)規定了家具製造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達標判定和監督管理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現有家具製造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定製家具製造企業或生產設施、為家具製造企業配套的集中式噴漆工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該標準的相關規定。
引用檔案
GB/T 15432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GB/T 15516 空氣品質—甲醛的測定—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 18581 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33372 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 GB 37822 揮發性有 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 38508 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 194 環境空氣品質手工監測技術規範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範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HJ 584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HJ 64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採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83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採樣—氣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59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採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 1012 環境空氣和廢氣總經、甲烷和非甲烷總經攜帶型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93 蓄熱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範 HJ 1153 固定污染源廢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1180 家具製造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2005年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2007年第39號)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應在頒布並貫徹實施前及時在公眾媒體、行業內部及主管部門相關信息平台上公開宣傳,引起家具製造企業及社會公眾的了解與重視。使相關企業能夠積極主動地學習標準、參加培訓、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對標標準要求,認真準備貫徹實施。編制單位應對標準內容開展宣貫工作。
(1)宣貫對象
①安徽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從事家具製造業排放管理和執法的相關人員。②安徽省家具製造企業主體。
(2)宣貫目標
提升安徽省揮發性有機物相關環境管理和執法人員業務水平,使管理及執法人員能夠正確理解和熟練使用該標準從事執法活動,讓家具製造企業主體學習了解標準內容,並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做到對標準應知盡知、應學盡學、應訓盡訓。
(3)宣貫步驟——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①宣傳發動階段。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宣貫組織機構,制定宣貫實施方案,召開宣貫專門會議,安排部署宣貫工作,印製宣貫材料等。②組織宣貫階段。按照單位宣貫方案的要求,採取網站宣傳、專題會議、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地方標準宣貫工作,確保宣貫對象全覆蓋,宣貫內容全知悉。③全面落實階段。將地方標準宣貫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管,確保該標準能夠全方位貫徹落實。
(4)宣貫方式
一是利用網路宣傳。充分利用地區、系統的雜誌報刊、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資源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報導。二是召開宣傳會議。通過舉辦研討、經驗交流、輔導講座、專家授課、對標學習等宣貫形式,全面系統組織學習。三是開展相關人員培訓。相關單位要對從事家具製造企業管理及執法的人員開展自主培訓,使管理及執法人員理解標準內容,能夠正確理解和熟悉使用該標準。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家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4337-2023)的制定與實施,可有效減少行業VOCs排放量,減輕O3和PM2.5等二次污染物形成誘發的複合型污染,有利於改善安徽省空氣環境質量,推進安徽省綠色低碳發展。進一步完善安徽省生態環境管理規範體系,推動家具製造業綠色轉型升級,對於強化行業VOCs污染控制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