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所鑄錢幣,
歷史
明朝的天啟通寶“當十”錢中有三種背面記局的銅錢,分別是由北直隸的密雲、薊鎮、宣府三個鑄錢局鑄造,其中背穿上鑄“府”的單純“記局錢”,就是由宣府局鑄造的。三個鑄錢局所鑄的錢幣多用於為與後金作戰的軍隊發放軍餉,很少直接用於民用。
清初沿用明制,入關後恢復了三個鑄錢局的鑄造,不僅用於發放兵餉,也用於民用。其中宣府錢局和薊州鎮局是在順治元年(1644年)被批准開爐鼓鑄順治通寶的。由於鑄幣所需的銅料的供應無法保證,且要控制銀錢比價,宣府等局的鑄造也是時斷時續。順治八年(1651年),清政府開始發行鈔票,對制錢的需求大減,宣府等局被關停裁撤。
順治十年(1653年),停止發行鈔票,宣府等鑄局又復開鼓鑄,順治十四年(1657年)停鑄,順治十七年(1660年)復開。
康熙元年(1662年),宣府局依式改鑄康熙通寶,但不久由於制錢過量、錢價大跌停止了各省鎮的鼓鑄。六年復開,十年又停。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清政府規定了一省一局的原則,臨清、宣府等7個錢局被裁撤。
所鑄錢幣
錢幣名稱 | 開鑄時間 | 停鑄時間 | 形制特徵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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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通寶 | 天啟通寶背“府”小平錢,背穿上鑄“府” | |||
天啟通寶背“府”當十大錢,背穿上鑄“府”的記局錢 | ||||
順治通寶 | 順治元年 | 順治八年 | 背無文,重一錢二分或一錢二分五厘 | |
順治十年 | 順治十四年 | |||
順治十七年 | 不詳 | 順治通寶“滿漢文”式,背穿左滿文局名,穿右為漢文局名 | ||
康熙通寶 | 康熙元年 | 旋停 | 背穿左滿文局名,穿右為漢文局名 | |
康熙六年 | 康熙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