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為宣城市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
- 辦公地址:宣州區薰化路
- 行政級別:正科級
宣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為宣城市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
宣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為宣城市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位於宣州區薰化路,占地1286.06平方米,建築面積共439平方米。宣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主要負責本轄區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並按...
安徽省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辦法 第一條 為了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人員、乞討人員,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生活無著的流浪人員、乞討人員...
救助管理站(簡稱救助站)原名為收容遣送站。對流浪者實施救助管理的法律依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內容 第一 為了對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以下簡稱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完善社會...
現任宣城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工作分工 負責殘疾人保護、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區劃地名、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社會組織、社會信用、反恐、民族宗教、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以及機關群團、婦委會等方面工作。分管社會事務科(區劃...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兒童福利、福彩公益金項目、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促進科、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區劃地名科)、市社會福利中心、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協助局長分管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聯繫市慈善協會。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管理,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是指無家可歸或有家不歸,流浪在城市(含旅遊區)以乞討方式獲取錢物的人員。第三條城市流浪乞討...
1.正確認識城鎮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形勢。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職責,積極開展各類專項救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作為流動人口大省,我省救助管理能力和...
第三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縣級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助救站。救助站應當具有與救助管理任務相適應的設施和人員。救助站的地址和求助電話應當向社會公布。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所需...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信息採集規範》(DB34/T 3879-2021)是2021年2月25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民政廳。《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信息採集規範》(DB34/T 3879-2021)確立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信息...
《關於〈 進一步加強城市街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護工作 〉的通知》是2009年7月16日民政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部聯合發布的政策通知。中文名 解救保護工作的通知 外文名 Save the protection ...
第二條 本規程所稱的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離家在外、自身無力解決食宿、正在或即將處於流浪或乞討狀態的人員,包括生活無著的流浪人員和生活無著的乞討人員(以下簡稱流浪乞討人員)。 第三條 本規程所稱的救助管理機構包括縣級以...
2003年5月14日,一份“關於審查《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建議書”傳真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要求進行違憲審查。6月2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381號國務院令,公布了《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並宣布該...
李彥軍,現任安徽省亳州市蒙城縣民政局黨組成員、縣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縣社會福利中心)站長(主任)。人物履歷 1991.9—1994.7蒙城縣高級職業中學農田水利專業學習 1999.10—2004.5蒙城縣羅集鄉文廣站工作人員 2004.5—2006.4蒙城縣...
以民政業務軟體數據標準為規範,制定救助管理標準體系,實現全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的標準化和規範化,與民政公用政務平台接軌。 以民政部為中心,實現全國救助站和省級民政部門之間的廣域網連線,並通過Internet提供集管理與服務...
1.1 為加強救助管理機構規範化建設,保障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以下簡稱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活權益,促進救助管理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14年6月22日,民政部以民發〔2014〕132號印發《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該《工作規程》分總則、接待服務、在站服務、離站服務、機構管理、附則6章89條,由民政部負責解釋,自2014年8月1日起實施。《民政部...
救助原則 自願求助,無償救助。救助措施 2003年6月,國務院公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救助站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是一項臨時性社會救助措施。縣級...
《細則出台(全文)》是一部部門規章。檔案全文 《實施細則》還對救助方式、救助內容、救助期限,以及如何處理受助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等都做了細緻而具體的規定。《實施細則》將在8月1日起實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全縣生活困難民眾救助工作會議精神,有效保障城鄉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縣政府決定組織督查組,對全縣生活困難民眾冬季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和對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所(點)建設進行考核,特制定方案:...
《建標 171-2015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建設標準》是2015年9月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編寫。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批准發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建設標準》的通知建標〔2015〕77號國務院有關部門...
政府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救助流浪乞討人員。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財產用於救助工作的,依法享受有關稅收優惠。第四條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並在救助站內設定未成年人生活區;有條件的,可以設立流浪未...
第一條 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救助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救助管理辦法》規定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003年8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同時廢止了1982年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根據寧機編辦發【2003】20號檔案,原寧城縣收容遣送站正式更名為寧城縣救助管理站。寧城...
第一條 為規範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以下簡稱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檔案管理,保障受助人員和救助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2003年6月2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並於200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期,標誌著《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止,隨後一些城市的收容遣送相關條例和制度也陸續廢止。相...
3月29日,渠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該局沒有渠縣乞丐收養所(渠縣殘疾人自強隊)的註冊登記,他們只有一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是官辦性質。該縣目前沒有任何民間的乞丐和殘疾人救助組織來登記註冊過。“...
因一個人的死亡而引發國務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從“收容”變“救助”,湖北青年孫志剛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一個自由公民,在自己的國家因為沒有攜帶證件而被活活打死。在媒體和學界關注下,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