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簡介,職責,組成,中央客委會,地方客家單位,主要事件,客委會成立,客家電視台,客語能力認證,客語教學,客家基本法,公事語言,客語海外巡迴教學,客語流行音樂,
簡介
客家委員會,又名台灣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稱:客委會,成立於2001年6月14日,推廣復興客家語和客家文化,其職權依據《客家基本法》。
職責
客家委員會是全球唯一的中央級客家事務專職主管機關,以振興客家語言文化為使命,以建構快樂、自信、有尊嚴的客家認同為信念,以成為全球客家文化研究與交流中心為任務,以「牽成客家、繁榮客莊」為目標,以「榮耀客家、藏富客莊」為願景。
組成
中央客委會
業務單位:
綜合規劃處、文化教育處、產業經濟處、傳播行銷處、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
任務編組:
法規委員會
台灣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六堆、苗栗客家文化園區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
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
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
其他機構:
台灣客家委員會客家學術發展委員會
地方客家單位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台中市客家事務委員會
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台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客家事務科
苗栗縣政府文觀局客家事務科
新竹縣政府民政處國際客家事務科
新竹市文化局客家事務科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主要事件
客委會成立
2001年6月14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成立。
客家電視台
2003年7月1日,由客家委員會成立的客家電視台正式開播,是世界上第一家24小時以客家話播放的電視台。
客語能力認證
2012年5月,客家委員會開辦“幼幼客語闖通關”,歡迎4至6歲的小朋友挑戰,使客家話向下紮根,在學學生通過認證各可獲得5000到1萬元新台幣獎學金。
客語教學
2008年後,客家委員會加強學校客家語教學,一個星期由1小時客家語課增加到2小時,並建立客語薪傳師制度。
客家基本法
2010年,台“立法院”通過了《客家基本法》,使客家事務邁向法制化,本法規定客家語為政府公事語言。
公事語言
2010年公布「客家基本法」,進一步賦予「公事語言」之制度法源。2009年至2015年計核定補助443件公民營機構推動客語廣播、設定客語服務台,開辦客語志工及諮詢服務,以促進客語在公共領域發聲,增進客語能見度。
客語海外巡迴教學
2014年,客家委員會舉行海外客語巡迴教學講座,海外客語巡迴教學現已舉辦了五屆,每兩年一次。
客語流行音樂
客委會舉辦“潮客音樂獎” 發掘優秀客家流行音樂人才。為推廣客家流行音樂,打造客家流行音樂全新風貌,並發掘與培育客家流行音樂明日之星,客家委員會舉辦「潮客音樂獎」,期盼透過比賽的進行,能夠找到客家詞、曲創作、編曲人才,以及演唱的明日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