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第四屆少數民族歌手大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指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助力宜賓市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市,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以藝術形式發掘、培養少數民族藝術人才,展示少數民族藝術創作新成就,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宜賓學院、市文化館與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共同商定,於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9月17日舉辦宜賓市第四屆少數民族歌手大賽。

一、 大 賽 宗 旨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民族政策,弘揚優秀民族文化,增進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發掘宣傳地方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二、 組 織 機 構
主辦:中共宜賓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
承辦:宜賓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
協辦:宜賓市各縣(區)委統戰部(民宗局)
三、 大 賽 時 間 / 地 點
(一)海選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6月26日至27日晚18:30
地點:南岸街道市政府廣場市圖書館正門
(二)初賽、決賽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9月16日至17日
地點:三江新區宜賓市文化館演播廳
四、 比 賽 安 排
(一)評審
海選評審 3人,初賽評審5人,決賽評審7人,由大賽組委會邀請有關專家擔任。評審應遵守評分規則,維護大賽的公平公正。
(二)參賽人員
所有參賽人員必須為少數民族,擁護黨的民族政策,維護民族團結,近兩年內無不良記錄。年齡滿16周歲(即2007年6月25日及以前出生)。參賽組合確有必要,經大賽組委會確認,年齡可適當放寬。參賽人員包括:
1.宜賓市各縣(區)委統戰部(民宗局)選送人員,且符合參賽條件,同時按要求報名並參加海選。
2.宜賓市戶籍少數民族公民:憑戶口簿或身份證報名。
3.非宜賓市戶籍少數民族公民:必須在宜賓市工作、居住6個月以上(含6個月),憑社區或單位證明報名,少數民族在校生憑學生證報名。
(三)參賽要求
唱法不限。演唱形式可採取獨唱、重唱、多人組合形式。多人組合必須滿足主唱為少數民族歌手,組合總人數的一半以上為少數民族公民兩個條件之一,人數限6人以內,含伴唱人員。比賽時間海選限1分鐘,初賽限5分鐘,決賽限6分鐘,由評審組叫停,叫停不影響比賽成績。參賽伴奏音樂及服裝道具,由選手自備。海選環節選手可以選擇伴奏音頻方式,也可選擇清唱方式,選擇伴奏音頻方式,報名連結必須上傳提前剪輯準備好的1分鐘左右MP4音頻伴奏內容。進入初賽再備完整音樂伴奏。初賽是否使用led屏,不做統一要求,準備用led背景的,進入初賽後請按組委會要求及時提交。決賽則必備LED完整背景伴奏。組委會預備提供部分LED畫面,但因為無法預判選手及歌曲內容,不能確保表現決賽選手歌曲高質量藝術效果和演唱效果,請選手慎重選擇和準備。
1.參賽曲目可以重複,也可以不重複。報名時請按照海選、初賽、決賽次序填寫。參賽曲目提交大賽組委會審核。
2.演唱內容主題鮮明突出,體現中華民族精神,展現健康積極向上的良好風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和濃郁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參賽曲目可以是現有歌曲作品,也可以是原創。大賽鼓勵原創作品(原創作品有加分,具體加分參照評分規則)。報名成功後,參賽曲目一律不得更改。
3.進入初賽後,請初賽選手按組委會要求提交完整伴奏音樂(比賽前20—30天),曲目不得隨意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須經過組委會審核同意,因更改產生的費用和後果,請自行承擔。初賽是否使用led屏,不做統一要求。已準備led背景的,請按要求及時提交。
4.為保證決賽現場效果,決賽選手自備LED完整背景伴奏。不能自備的可由組委會提供備用LED背景,但組委會不確保提供的LED背景和決賽選手參賽歌曲有高質量藝術效果和演唱效果的切合度,請選手慎重選擇和準備。進入決賽的選手,請備註好決賽曲目及是否需要組委會提供備用LED背景。
5.參賽選手原則上著民族服裝,體現民族特色,整潔美觀,具備良好的精神風貌,演唱、表情自然大方。比賽嚴格按抽籤次序進行。參賽選手必須服從大賽組委會統一安排,遵守比賽規則,遵守會場紀律。
五、 評 分 標 準
評分內容包括:音色音質、藝術感染力、演唱技巧、舞台形象、是否原創。
六、 晉 級 和 評 獎
(一)大賽海選:海選成績前60名(含網路得票前三名)獲得晉級初賽資格。
(二)初賽選拔:初賽成績前18名(含網路得票第一名)獲得晉級決賽資格。
(三)獎項設定:
一等獎: 1名,獎金12000元;
二等獎: 3名,獎金各6000元;
三等獎: 6名,獎金各3000元;
優秀獎: 8名,獎金各1000元。
組織獎: 4名。
公共獎:最佳網路人氣獎(網路得票第一名)、大眾最喜愛歌手獎(網路得票第二名)。最佳形象氣質獎,由評審在晉級決賽的選手中確定。
七、 報 名 方 式
本次歌手大賽採用線上報名方式。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