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宜春市袁州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袁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0]22號)和《中共袁州區委辦公室 袁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區黨辦字[2010]29號),保留宜春市袁州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主管全區計畫生育工作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袁州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主管:主管全區計畫生育
  • 屬性: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宜春市袁州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並組織落實;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的具體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研究我區人口發展戰略,根據人口控制目標,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四)對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
(五)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發放、計畫生育村民自治、避孕節育“知情選擇”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分配使用好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徵收計畫外生育社會撫養費,監督鄉鎮、街道嚴格執行計畫生育社撫費“鄉收區管、財政監督”管理體制。
(七)制定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引導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九)做好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春市袁州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二)規劃統計股
(三)政策法規股(行政服務股)
(四)宣傳教育股
設紀檢組(監察室),為區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宜春市袁州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行政編制12名,其中紀檢(監察)單列編制1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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