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科技局

定南縣科技局;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搞好地震工作的宣傳,“三網一員”建設,強化地震工作的執法力度,做好生命線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南縣科技局
  • 地點:定南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牽頭擬定全縣科技發展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全縣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和科技支撐計畫;負責統籌協調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評估論證上報的各級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上報認定工作。
(五)組織擬定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科技園區的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參與編制縣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縣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中心等科技基地計畫;負責省、市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產品、高新技術園區認定的上報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八)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 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十)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國內外合作與交流;承擔縣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
(十二)擬訂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組織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縣科技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五)擬訂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地方章程草案、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編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評價體系和責任體系並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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