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人保局

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縣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南縣人保局
  • 職能股室:7個
  • 局長:曾雲開
  • 工會主席:何慶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行政審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措施。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國家、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辦理有關人員調配、轉移手續和特殊人員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落實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負責本局和局屬單位的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法制、行政審批服務)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事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公共關係、機要交換、信息與宣傳、建議提案辦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綜合治理、信訪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公共事務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協調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相關發展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部門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交審批或審批聯絡工作等。
(二)公務員管理股(人事管理、軍轉安置、智力引進)
負責公務員法貫徹實施工作;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負責組織縣直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承辦縣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核准、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幹部、工人)調配、考核和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
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擬定安置計畫並承擔接收和選調軍轉幹部的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縣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智力引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引進智力工作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重點產業、企業的引智工作;負責對科級以下幹部因公出國的政審工作。
(三)就業促進和社會保險股(職業能力建設、人力資源市場、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基金監督)
貫徹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管理和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
貫徹實施有關職業分類制度、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鑑定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
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監督實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組織實施醫療生育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辦法;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實施監督檢查。
貫徹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就業資金、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承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組織實施繼續教育,承辦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負責全縣各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與推薦並做好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的實施辦法,負責對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和推薦工作。
(五)工資福利股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辦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執行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組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貫徹實施企業職工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制度的政策、標準;負責本級工傷和職業病認定;組織全縣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六)調解仲裁股
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開展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協調本縣範圍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處理工作。
(七)勞動監察股(勞動關係、民工服務指導)
貫徹實施國家勞動保障監察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統籌制定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組織處理有關突發案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負責勞動關係管理和勞動標準指導;監督執行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貫徹落實民工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規,維護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民工的重大事件。

領導分工

局長:曾雲開
黨總支書記:鄒常頻
副局長:葉丙山、包志祥、張曉清、李捷、李春曉
工會主席:何慶平

行政審批

一、職業介紹機構的設立
二、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
三、職業介紹機構設立
四、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
五、核發職業資格證書與崗位證書
六、勞動契約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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