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定勢是指心理活動的一種準備狀態,它影響解決問題時的傾向性。定勢使人們在解決問題時具有一種傾向習性,並影響問題是否順利解決。定勢雖然有時可以促進問題的解決,但從總體上來說是消極的,它使問題解決的思維活動變得呆板。當定勢阻礙問題解決時,應暫時信下來,休息一下,或進行一些別的工作,過一會兒,定勢會自然消除。武術術語。①拳械技術中的固定路數、姿勢和變化規律。唐順之《武編·卷五陽:“拳有定勢,而用時則無定勢。然當其用也,變無定勢,而實不失勢。”通背拳論中亦有“學時有定規,用時無定法”之語。②套路中短暫的停頓或靜止狀態。 一種活動的準備狀態或行為傾向,通常是意識不到的。又稱心向。定勢的概念首先是德國實驗心理學家採用的:L.蘭格(1880)用來標誌過去經驗影響反應速度的事實;G.E.繆勒和F.舒曼(1893)用來說明被試如有按順序記憶的定勢便能使記憶加快;符茲堡學派則用來說明思維決策中的決定趨勢,指出了思維的方向性,從而駁斥了聯想論觀點。蘇聯心理學家Д.Н.烏茲納澤及其學派全面研究了定勢現象,提出定勢理論。蘇聯社會心理學家用社會定勢標誌態度。定勢表現在不同的方面,如運動定勢、注意定勢、知覺定勢、問題解決定勢等。
發展
20世紀30年代,蘇聯喬治亞心理學家Д.Н.烏茲納澤等的實驗確定了定勢的擴散和定勢可在催眠狀態下形成。據此,他們認為定勢不是某種局部的心理現象,不能簡單地將定勢看作某一領域中的先前活動對後來活動的影響,而應當將定勢看作完整的個體的狀態或完整的個性的模式。依照這種看法,定勢是需要和客觀情境的產物,是這種相互作用的心理內容構成心理活動的內部條件,內在地決定著活動的傾向。同一個定勢可以表現在不同的活動中,任何活動都是在定勢的基礎上產生的。他們反對將個性歸結為個別的心理特徵,認為個性與主體的活動是分不開的,主張從賦於活動以統一的傾向的活動主體來解釋個性,而定勢揭示的正是個性在每一具體時刻的模式,活動的內部條件及內部聯繫。烏茲納澤等認為,定勢是完整個體的活動的一般心理學概念,應成為心理學的基本概念。心理學不應從個別的心理過程或心理特徵出發,而應當從活動及其主體即完整的個性出發。這種定勢理論有人認為是一種與無意識有關的新型理論,曾受到人們的注意,50年代在蘇聯心理學界引起熱烈的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