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新建建築物許可(寺觀教堂影響現有布局和功能的)是關於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新建建築物的許可辦法。
權力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法定期限 | 20工作日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承諾期限 | 20工作日 |
實施機關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
責任處(科)室 | 宗教一處、二處、三處 | ||
辦事對象 | 其他組織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到辦事視窗的最少次數 | 1次 | ||
辦理地點、時間 | 浙江省行政中心5號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