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人法(しゅうきょうほうじんほう、昭和26年4月3日法律第126號)是關於宗教團體舉行宗教活動等、尊重信仰自由的目的,賦予宗教團體法人格(4條)的法律。最終改正是2006年(平成18年)6月2日法律第50號。
宗教法人法(しゅうきょうほうじんほう、昭和26年4月3日法律第126號)是關於宗教團體舉行宗教活動等、尊重信仰自由的目的,賦予宗教團體法人格(4條)的法律。最終...
美國宗教團體的社會資本——劉澎第五章 宗教組織的註冊登記宗教團體登記的幾個問題——劉培峰宗教合法性及其獲得方式——以日本《宗教法人法》為中心——李向平,楊靜...
1951年(昭和26年)4月3日,“宗教法人法”公布・施行,從“二十八宗派”獨立・分派。真言宗高野派(現、高野山真言宗) - 從“真言宗”(大真言宗)獨立。 ...
在盟軍占領後,通過一系列民主改革措施,廢除了禁錮人們精神的國家神道,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障,佛教也由此獲得了自主發展的正當權利。《日本國憲法》和《宗教法人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