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完善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已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6月7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完善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6月7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廣州市金融發展“十四五”規劃》《廣州市現代金融業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等檔案精神,推動全市金融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支持金融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完善與廣州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功能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為高質量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總體目標。到2025年,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金融市場主體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銀行業總資產達10萬億元,年保費規模達1800億元,培育發展6家以上市場規模和競爭力居同行業前列的證券、基金、期貨業法人金融機構,打造1—2個全國性的金融交易平台,各類地方金融組織達4000家以上。
  二、重點工作
  (一)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支持銀行機構與廣州各戰略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的優質國企和龍頭企業建立合作關係,與廣州各級政府投資基金對接。支持銀行機構全面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申請各類業務資質,健全業務體系。加快推進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突出粵港澳全面合作特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爭取推動外資銀行在廣州設立境內法人銀行總部。支持在穗銀行法人機構建立多元化長效資本補充機制,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大力推進A股上市工作,增強資本實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法人機構依法依規在廣州設立理財子公司、中外合資理財公司,以及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據中心、資金運營中心等各類專營機構。支持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揮特色優勢,提供專業化差異化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二)提高證券業服務創新驅動戰略能力。支持在穗證券法人機構提高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深化經紀、自營、資產管理、承銷與保薦等業務,強化科技套用,提高各項業務的協同性與綜合金融服務能力,打造差異化、特色化競爭優勢。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增資擴股、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等方式增強資本實力。支持重點證券機構拓展海外業務,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投資銀行。鼓勵證券機構深耕廣州,根據廣州產業結構特點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開發多樣化差異化金融產品,加大服務廣州創新驅動戰略力度。督促證券機構提升合規風控水平,最佳化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完善全面風險管理機制。(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支持單位:廣東證監局)
  (三)支持保險業強化風險保障功能。爭取更多保險試點政策落地廣州,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產品,支持廣州民生保障和社會治理,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保障功能。鼓勵保險法人機構在廣州設立省級分公司、研發中心等,進一步推動險資入穗。引導、支持在穗保險法人機構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增資擴股、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等方式增強資本實力。支持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境外資本等在穗新設保險法人機構,爭取推動設立或引進創新型保險法人機構。(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支持單位:廣東銀保監局)
  (四)提升期貨業風險管理功能。充分發揮廣州期貨交易所的龍頭帶動作用,吸引與期貨交易及資產配置相關的金融機構落戶廣州,建設風險管理中心的優質載體。支持期貨公司在穗設立風險管理子公司及相關機構。鼓勵綜合實力較強或在某一商品領域、投資領域具有領先優勢的企業參股期貨公司,增強資本實力。支持在穗期貨公司對標行業頭部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公開上市等方式發展壯大。(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支持單位:廣東證監局)
  (五)發揮基金業融資支持作用。支持在穗公募基金機構做大做強。穩步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等跨境投資業務試點。最佳化私募基金行業發展環境,吸引境內外優質資本來穗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推動風投創投集聚發展平台建設,促進風投創投機構集群化生態化發展。支持私募基金積極拓寬資金來源,爭取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暢通募、投、管、退等各環節。強化私募基金風險防控,建立私募基金綜合研判會商機制,與廣東證監局加強私募基金監管協作,依託廣州市私募基金“瞭望塔”系統,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穩定發展。(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支持單位:廣東證監局)
  (六)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和平台建設。
  1. 高標準建設廣州期貨交易所。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依託粵港澳大灣區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圍繞服務綠色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倡議等主題研發產品,不斷豐富產品體系。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及各大國際期貨交易所開展合作,擴大“廣州價格”影響力。以廣州期貨交易所為核心打造完整期貨產業鏈,建設期貨特色樓宇、期貨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天河區政府、南沙區政府,支持單位:廣東證監局)
  2. 積極發揮全國性交易平台在穗機構作用。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南方中心充分發揮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債券、基金、衍生品及國際化的綜合市場優勢。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服務基地發揮立足廣州、輻射全省的在地化服務優勢。支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京證券交易所華南基地推進新三板創新生態圈建設,助力廣州加快形成區域融資與創新體系。支持上海保險交易所南方總部運營發展,探索搭建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國際再保險、國際航運保險、大宗保險項目招投標等業務平台。支持在南沙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為在大灣區內地居住或者工作且合法持有港澳保單的客戶提供售後服務。積極爭取更多全國性交易平台來穗設立南方總部。(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七)支持各類地方金融組織規範發展。
  1. 最佳化小額貸款行業結構。支持符合監管要求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發行債權、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具有實體經濟背景的企業在廣州民間金融街、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廣州國際金融城等重點區域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鼓勵監管評級較優、符合要求的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業務創新。(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
  2. 完善融資擔保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最佳化財政資金使用方式,鼓勵有需要的區設立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形成覆蓋全市的融資擔保服務網路。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主業、增量擴面、降本增效,深化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省再擔保公司合作,暢通四級聯動機制。更好發揮市場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補充作用。支持具備條件的融資擔保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3. 發展融資租賃特色金融。積極推動融資租賃業加快發展,培育一批整體優勢突出的融資租賃龍頭企業和專業特點鮮明的優質企業。鼓勵各區圍繞優勢產業發展融資租賃業務,提升飛機、船舶、汽車和高端製造業的融資租賃滲透率。大力發展飛機租賃等特色金融,支持航空公司通過租賃方式引進飛機,加大對航空發動機、模擬機、航材、航空和機場設施設備租賃業務以及老舊飛機資產交易和處置等上下游產業鏈業務的政策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自貿區管委會、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4. 提升商業保理專業發展水平。引導商業保理企業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廣州民間金融街集聚化、科技化、專業化發展。培育一批行業示範企業,重點支持有較強股東背景、專業管理團隊、先進系統技術和清晰商業模式的商業保理企業發展壯大。最佳化商業保理企業融資環境。(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自貿區管委會、各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5. 支持廣州地區地方交易場所合規特色發展。推動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完善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強化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功能,建設特色服務板塊,支持與各大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建立合作銜接機制,加大服務企業上市培育力度。支持依託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平台。支持廣東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打造成為我省最佳化金融資產要素配置的基礎設施平台。支持廣東省珠寶玉石交易中心、廣州鑽石交易中心發揮專業平台功能作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珠寶玉石、鑽石產業。規範發展廣州商品交易所等大宗商品交易場所,紮實推進期現聯動。(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海關,各區政府)
  6. 提升典當行業發展活力。著力提升我市典當行業公司治理、內部管理、隊伍建設、資本實力等水平,鼓勵符合條件的典當行通過增資擴股、引入實力股東等方式提升經營能力。推動有條件的典當行實行連鎖化、多元化、綜合型普惠金融發展戰略,探索開展“典當行+供應鏈”金融創新模式試點。(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
  (八)構建優良金融配套中介服務體系。引進或申設有經營特色的專業保險中介機構,構建審計、律師、會計、諮詢、增信、託管、評估、信息研究等資管高端中介服務體系。加強對資本市場服務中介機構的指導,引導規範輔導,深度服務企業上市掛牌、發行債券過程中的各項工作。鼓勵碳核算與核查、綠色認證、碳評級、環境諮詢、綠色資產評估、數據服務、碳中和登記等綠色中介服務機構快速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自律組織的引導及促進作用,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社會組織管理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三、營造優質發展環境
  (一)完善服務保障措施。做好金融市場主體服務工作,依法依規協調解決經營展業中面臨的難點和堵點。落實各項金融扶持政策,統籌用好廣州市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指導各區結合轄區金融發展實際,不斷完善轄區支持金融市場主體發展政策,形成政策疊加效應。引導金融市場主體圍繞金融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積極參與國家級金融改革和創新試點。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建立資本補充長效機制,多渠道依法依規籌措資金補充資本金。(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各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二)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完善金融糾紛調解與司法保障機制,維護金融市場主體和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監管與司法的協同治理,推進建立金融監管與司法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積極發揮數字金融協同治理中心作用。進一步完善和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權責清單,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運用“金融+司法+科技”手段,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加強金融法治宣傳培訓,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持續加大部門公益普法力度,引導媒體自覺履行金融普法責任。加強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監管科技能力建設,提升金融市場運行的風險監測防控水平。結合上級地方金融監管條例的出台,加大對非法民間借貸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重點領域金融風險防範,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各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結合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廣州市金融發展“十四五”規劃》《廣州市現代金融業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等要求,引導、支持廣州地區各類金融市場主體發展,強化金融市場主體服務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導向,進一步完善與廣州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功能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為高質量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制定《完善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主要包含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其中,總體目標是到2025年,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金融市場主體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銀行業總資產達10萬億元,年保費規模達1800億元,培育發展6家以上市場規模和競爭力居同行業前列的證券、基金、期貨業法人金融機構,打造1—2個全國性的金融交易平台,各類地方金融組織達4000家以上。
  第二部分為重點工作。分類梳理各類金融市場主體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側重點: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並加快推進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提高證券業服務創新驅動戰略能力,支持保險業強化風險保障功能,提升期貨業風險管理功能,發揮基金業融資支持作用;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和平台建設,包括高標準建設廣州期貨交易所,積極發揮上海證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服務基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京證券交易所華南基地、上海保險交易所南方總部等全國性交易平台在穗機構作用,並支持在南沙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支持各類地方金融組織規範發展,包括最佳化小額貸款行業結構,完善融資擔保服務體系,發展融資租賃特色金融,提升商業保理專業發展水平,支持廣州地區地方交易場所合規特色發展,提升典當行業發展活力;構建優良金融配套中介服務體系。
  第三部分為營造優質發展環境。結合各項金融支持政策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營造有利於金融市場主體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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