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秘書一科,(二)秘書二科,(三)秘書三科,(四)秘書四科,(五)秘書五科,(六)秘書六科,(七)秘書七科,(八)文書科,(九)調研科,(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十一)建議提案科,(十二)行政科,(十三)人事科,(十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車隊,管理機構,(一)市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正縣級),(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縣級),(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副縣級),(四)應急管理辦公室(副縣級),(五)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副縣級),(六)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副縣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調研、督查和信息工作,增強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巨觀把握和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門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交給市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負責督促檢查市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七)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信息收集分析,提出決策參考和建議。
(八)負責辦理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省、市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情況。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地、各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接待國務院、省政府及其部門和省內外人民政府副地(廳)級以上公務人員。協助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做好有關外事接待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法規、政策和規劃,指導、督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市領導處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發事件;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並指導、督促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三)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管理市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國教辦)、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市金融辦公室、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市政府駐外聯絡處、市政務服務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4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撰寫《政府工作報告》、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市長講話;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圍繞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承辦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縣(區)長會議和有關電視電話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秘書長會議的會務及督辦工作;辦理機構編制、審計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辦理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文電及有關綜合性事務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秘書二科
辦理髮展和改革、財稅、金融、統計、招商引資、機關事務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軍隊、預備役部隊、工商聯(商會)、人民銀行、銀監分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保險公司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秘書三科
辦理科技(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民族宗教、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統戰、對台、黨史研究、台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秘書四科
辦理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旅遊、食藥監、信訪、法制、對外宣傳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武警、消防、軍工、國家安全、質量技術監督、郵政、電信、移動通信、無線電管理、供電、石油、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聯繫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政府駐外聯絡處;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秘書五科
辦理教育、衛生、文化、體育、人口和計畫生育、廣播影視、檔案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紅十字會、文聯、社科聯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秘書六科
辦理農村發展、民政、交通、民用航空產業基地建設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公路管理、鐵路、菸草、氣象、水文、殘聯、智力支邊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秘書七科
辦理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城市電網建設、建設用地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文書科
辦理文電收發、傳閱、分辦、格式核對等工作;負責印鑑、檔案管理及機要通信、報刊征訂、收發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調研科
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綜合調查研究或根據市政府領導安排開展專題調研,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起草市政府重要檔案、市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負責組織、協調開展全市性的市政府系統調研工作;負責收集、整合有關調研資源,為市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參考信息;組織市政府中、長期重大課題調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督查工作;負責對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項貫徹執行情況的督查與信息反饋;負責督促檢查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實;負責組織協調開展重大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根據辦公室領導的指示,督促檢查辦公室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負責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下設督辦科、信息公開科。
(十一)建議提案科
負責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全國、省、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全市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行政科
負責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召開的重要會議;管理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經費;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監管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內部接待、綜治、扶貧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人事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黨組中心組學習和組織全體幹部職工開展政治、業務學習;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政審、公務出國人員選派、教育培訓、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政府辦普法、計生等日常工作的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車隊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用車的調配、維修和管理服務工作。
管理機構
對外獨立開展業務工作,黨務和行政後勤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管理的機構
(一)市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正縣級)
1、認真實施國防教育法規,依照《國防教育法》和《全民國防教育大綱》、《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組織、指導、協調和檢查全市國防教育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省市黨委、政府、國防教育委員會關於國防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負責國防教育日常工作。
2、根據國家和省國防教育工作規劃,擬制本市國防教育工作規劃,統籌安排全市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3、負責了解和掌握本市國防教育情況,向上級請示報告工作並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4、指導、協調各縣(區)國防教育辦公室和市直各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國防教育工作。
5、負責市級國防教育事業經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
6、負責國防教育的宣傳工作;負責國防教育基地的申報、管理工作。
7、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下設綜合業務科。
(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縣級)
1、指導、督促、檢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調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2、負責市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修改、解釋及監督實施;負責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3、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日常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重大經濟、社會管理活動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承辦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事務。
4、組織、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5、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6、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順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安順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設在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下設綜合科、行政執法監督科、法規科、複議應訴科。
(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副縣級)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有關外事僑務工作的規定、指示。
2、負責制定全市的外事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檢查落實。
3、負責管理全市外事、僑務事務。
4、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團組或人員的審核、申報工作。
5、負責全市重大外事和涉外接待工作。
6、做好各項僑務工作。
7、做好港澳事務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下設綜合業務科。
(四)應急管理辦公室(副縣級)
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副縣級)
提出全市應急管理的規劃建議;負責指導、督促全市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市領導處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發事件;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決定的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室工作,指導、督促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
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下設綜合科、協調處置科。
(五)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副縣級)
1、分析研究金融形勢,提供全市金融運行分析報告,為市政府金融決策服務,擬定地方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規劃和措施。
2、加強政府性融資運行的監督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加強政府、部門及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聯繫與合作,完善政銀企合作機制,構建全市信用平台、擔保平台、融資平台和中小企業信用聯合體。
4、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對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
5、負責對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發展的評估工作,落實對金融機構的激勵措施。
6、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下設綜合科、業務科。
(六)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副縣級)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電子政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電子政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監督執行和推進落實。
2、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的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
3、負責市級政府上網工作,指導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上網工作;
4、負責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市長信箱”的有關工作;
7、承辦政務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文電及相關業務工作。
市電子政務辦公室下設綜合科、電子政務推進科、市政府網站管理科。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80名(其中,含市級領導行政編制7名,單列紀檢監察編制2名,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單列行政編制5名)。其中,秘書長(應急辦主任)1名、副秘書長6名,紀檢組長1名,國教辦主任或副主任1名,法制辦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外事僑務辦主任1名,金融辦主任1名,電子政務辦公室主任1名,應急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縣級),督查室主任1名(副縣級),機關黨委書記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4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4名(含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單列工勤人員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撤銷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其原承擔的有關政務信息化工作職責交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承擔,原核定的17名事業編制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收回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