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稅收分配機制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稅收分配機制的意見
  • 檔案號:安府辦發[2005]106號
  • 對象:市級以下有關部門
  • 基本原則:發展原則等
安府辦發[2005]106號
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稅收分配機制的意見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為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加快我市經濟發展和財源建設步伐,提高市、縣兩級財政調控能力,現就進一步完善財政稅收分配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發展原則:有利於充分調動市、縣兩級加快經濟發展,擴大對外開放和深化體制改革的積極性,新增財政稅收實行“誰投資、誰引資,誰受益;共同投資、共同引資,共同受益。
穩定原則:按照“穩定存量,調整增量”的總原則,除新增財政稅收外,對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稅收征管範圍、稅收入庫級次不作調整;企業隸屬級次上劃或下劃時,稅收入庫級次相應進行調整,同時接調整前一年正常入庫稅收調整財政結算體制,以保證各級財政的穩定運行。
公共原則:利用水力、礦產、土地等國有公共資源進行生產和建設的重大項目及企業產生的財政稅收,作為市、縣兩級共享收入。
二、收入分配範圍
在不改變中央和省級財政收入解繳級次、比例的前提下,納入市、縣兩級財政稅收完善分配機制範圍的收入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地方各稅及教育費附加等收入,其他財政稅收解繳級次和比例不變。
三、繳庫比例
一般新登記註冊企業,哪級引進或投資的,稅收在哪級入庫;共同引進的企業和利用國有公共資源實現的稅收,市、縣兩級按4:6比例進行分成;共同投資實現的稅收,接投資比例進行分成。
四、執行時間
本意見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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