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瓜和巴布達議會

安提瓜和巴布達議會成立於上個世紀50年代。議會由(英國)女王、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議會為兩院制,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任期5年。參議院17人,由總督任命,其中11人(必須有1名巴布達居民)由總理提名;4人由反對黨領袖提名;1人由總督自己決定;1人由巴布達委員會(巴布達地方政府的主要機關,其成員和作用由議會決定)提名。眾議院17人,由直接選舉產生。

議員選舉,組織機構,工資待遇,

議員選舉

參議員和眾議員選舉條件相同,均為21歲以上,在安巴居住1年以上並且身體健康人士。選民條件為任何年滿18歲的安巴居民。參議員選舉採取提名任命制度,眾議員選舉方式為民選。眾議員選舉事宜由安巴選舉委員會負責。安巴17個選區的選民分別選出代表本區的眾議員各1名。選舉採取簡單多數原則,在9個選區以上勝出的黨派組閣成立新政府。其中,國家總理從獲勝黨派眾議員中推舉產生。
安巴於2009年3月12日大選,聯合進步黨獲得9席,安提瓜工黨獲得7席,巴布達人民運動(支持聯進黨)獲得1席。眾議員平均年齡50歲,有1名女性。
參議長、副參議長在大選後第一次參議院會議上選出。眾議長、副眾議長在大選後第一次眾議院會議上選出。任期從任命時起至下屆大選前議會解散時終止,一般為5年。參議長、副參議長須從參議員中選出。眾議長可為符合眾議員條件的任何人,副眾議長須從眾議員中選出。參議長、副參議長、眾議長、副眾議長均不得是部長或議會秘書。安巴新一屆議會將於大選結束90天后召開,目前尚未決定本屆參、眾兩院院長。

組織機構

參議院開會法定出席人數為6人,眾議院法定出席人數為6人或更多人數。議案表決通過必須超過與會議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二。每年11月底至12月初安巴定期召開下一年度財政預算議會,其餘會期並無固定時間。
參、眾議院均有立法提案權。提案須經參、眾兩院通過後提交總督批准實施。如果參議院連續兩次拒絕通過眾議院提案,眾議院可自行呈總督批准。預算提案權只能由眾議院行使,參議院無權修改,如參議院拒絕通過,眾議院可自行決定呈總督批准。
五、參、眾兩院有一秘書處,負責協調參、眾兩院事務。秘書處設立1名書記員、1名副書記員。安巴議會無專門議會研究部門、黨團會議或黨團委員會等。

工資待遇

安巴議員工資待遇如下:眾議員中總理每月4166美元,副總理每月3666美元,部長每月3333美元,國務部長每月2000美元,議會反對黨領袖每月2222美元,其餘眾議員每月1666美元。參議長每月1296美元,副參議長每月1111美元,其餘參議員每月740美元。
七、安巴議會經費來源為總理府辦公室,議長和議員出訪無專門審批程式。安巴議會主要通過聯邦議會組織與他國議會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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